港交所鐵腕出擊!
港交所凈化港股市場的決心肉眼可見。
2020年有31家上市公司被港交所以“上市規則”規定除牌,除牌前合計總市值1008億港元。證券時報記者統計數據發現,2010年以來港交所合計除牌72家上市公司,僅2020年除牌的上市公司家數占比已達43%。
這同時也向市場傳達一個信號,未來被除牌的上市公司數量可能會越來越多。那些常年無人問津,且業績不達標的個股實際上已經失去了融資能力,再加上借殼上市的難度也在增加,殼股的價值已經大打折扣,借殼上市不如直接赴港IPO似乎成了當下業內共識。因此,這些占用上市資源的殼公司未來也會被加速除牌。
2020年港交所除牌上市公司數量創新高
港交所披露易網站顯示,2020年按照《上市規則》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的上市公司數量多達31家,其中主板23家,創業板8家。
Wind數據統計顯示,這31家被除牌的上市公司,除牌前合計總市值1008億港元,其中有4家除牌前總市值超過100億港元。僅2020年12月,就有7家公司被除牌。
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以來,港交所按照《上市規則》規定除牌的上市公司數量合計有72家。2018年8月《上市規則》有關除牌條文的修訂正式生效,促使不再符合持續上市準則的發行人及時除牌,并就除牌的過程向市場提供確定性。
《上市規則》修訂包括,主板新增一項除牌準則,讓聯交所可在發行人持續停牌18個月后將其除牌,除牌程序生效后,如果沒有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的發行人將不再需要經過三個階段的除牌程序,而是直接除牌退市。對創業板上市公司持續停牌12月后有權將其除牌。
因此,從2018年之前每年屈指可數的退市公司數量勐增至2019年的19家,再到2020年的31家。僅2020年除牌公司數量占過去10年來總和的43%。
從港交所日前公布的最新數據來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因未能維持足夠業務運作或資產而被置于除牌程序的主板公司已有8家,已向1家公司發出除牌通知,已經獲得上市委員會批準的除牌公司合計達到81家,其中主板64家,創業板17家。處于停牌公司數量合計16家,主板13家,創業板3家。根據聯交所《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主板公司連續停牌18個月或者創業板公司連續停牌12個月,聯交所有權取消公司的上市地位。
上述數據說明,至少在2021年,港交所除牌上市公司數量將進一步勐增。
借殼難度增加,殼股無人問津
除此之外,港交所2019年10月修訂的《上市規則》有關借殼上市及持續上市準則的條文,進一步打擊了投資者“買殼”意愿,讓“白衣騎士”拯救停牌公司或者業務能力不行的公司興趣不大,導致殼價大跌。很多個股全天無人問津,實際上已經失去了再融資能力。
Wind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21年1月12日,港股全天無成交額的個股有436只,成交額在1萬港元以下的有655只。若以區間成交統計,自2021年1月1日至今,144只個股成交額為零。
“這些‘僵尸股’已經沒有投資價值了,最近幾乎看不到買賣殼的行為。”中泰國際(香港)分析師顏招俊向記者表示。
記者此前報道,香港主板“殼股”的“殼價”在2015年-2018年時,一度高達7-8億港元,現時主板殼價2億港元都沒人要,“太多了,你想要什么樣的中介都能給你說出一堆代碼。關鍵是你買來做什么呢?借殼上市收緊,基本很難有操作的空間。”顏招俊稱。
此前港交所就市場對“殼股”活動多有詬病,加上股價容易被操縱,因此港交所多管齊下,以遏制借殼炒作行為。
港交所打擊借殼上市新規重點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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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殼后注入資產期限增至3年,也就是說,花了真金白銀去買入一家上市公司,3年內不能實施主營業務以外的重大資產重組,否則會被港交所裁定為“反向收購”,將會以IPO標準對待。
2、禁止發行人通過大規模發行證券融資,用于收購或展開新業務。此舉意味著將發行人資金來源堵死。
3、公司需要有足夠的業務運作,以及資產支持其繼續上市。也即,持續上市的能力,如果能力不行,借了殼也會被大概率除牌。
4、收緊現金資產公司的定義。
在過去12個月中,港交所裁定了18宗交易屬于反收購活動或極端交易,這18宗交易意圖規避新上市規定。而在部分個案中,目標資產質量令人存疑,例如新開展的業務并沒有業績記錄,業務曾申請新上市但未能充分解釋上市科上市委員會的疑慮。
據記者了解,港交所接下來將會進一步采取措施處理“殼股”。港交所最近還刊發了一份咨詢文件(主板盈利規定的咨詢文件),建議修訂新上市申請人的資格規定,以處理透過新上市進行殼股活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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