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補財報 60家科創板在審企業齊按“暫停鍵”
2月3日晚間,60家科創板在審企業審核狀態同時變更為“中止”。上交所提示,此輪中止系更新財報所致。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下稱《審核規則》)第五十七條規定,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以申請適當延期,延長至多不超過1個月。
因補充財報中止審核的公司如何恢復審核?按照《審核規則》,發行人應當在中止審核后3個月內補充提交有效文件。發行人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相關事項后,發行人、保薦人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及時告知上交所,同時提交恢復發行上市審核的申請,上交所經審核確認后,恢復對發行人的發行上市審核。
不過,目前正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特殊時期,上交所對在審企業補充財報及審核時限進行了特別安排。
上交所表示,自2月3日起,科創板首次公開上市審核、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及其他相關審核中發行人回復時限等規則規定的審核時限,以及發行人更新財務報告的時限,予以中止計算;具體恢復計算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昨日,上交所發布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關監管業務安排的通知,就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相關業務實施做出調整和銜接安排,其中特別對保障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工作進行了統籌安排。
在受理業務方面,疫情防控期間,上交所仍按照相關規則規定,正常受理發行人通過上交所科創板審核業務系統提交的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其他相關申請。
在項目審核期間,上交所暫不接待預約現場溝通、現場咨詢。保薦機構項目人員可通過上交所審核業務系統在線提出問題或撥打相關電話聯系審核人員,上交所科創板審核機構將及時回復。
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原預約日期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的,可以依規向公司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上市公司如因受疫情影響,預計難以在法定披露期限(2020年4月30日)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或2020年一季報的,請聯系公司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上交所將根據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抓緊研究確定相關應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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