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新股首日破發 是市場自我修復動作
科創板新股上市首日破發,“搶頭條”的是“三高”,被質疑最多的是賣方。那么,究竟誰該對科創板的定價“負責”?又該如何看待科創板新股破發?筆者認為,科創板新股首日破發,是市場在自我修復投融資平衡。
12月4日,科創板新股建龍微納(41.440, -0.66, -1.57%)上市,截至當日收盤,建龍微納收跌2.15%,報收42.35元/股,而其發行價為43.28元/股。昨日,該公司股價繼續微跌,收盤價報于42.1元/股,兩個交易日的換手率分別為58%和31%。
事實上,科創板新股上市首日破發也可以說早有預兆。從11月6日次新股首次破發,到隨后的新股首日漲幅收窄至不足5%,再到新股上市首日破發,科創板一個月內經歷了傳統板塊破發的“典型性流程”。
對于剛剛被市場默認為幸運兒的中簽投資者而言,破發是殘酷的,但是筆者認為,破發雖然不能說是市場化的必然,卻是市場的自我修復或者說是糾偏。
首先,個股破發是市場之手的選擇,其實就是所有投融資參與者“決策的加權”,是市場態度的鏡像。
股價波動既取決于科創板公司自身的質量、預期或其他擾動因素,也取決于參與者的構成、決策機制。在市場情緒溫度偏高或偏低的階段,市場態度的“加權”就可能偏離理性的錨定。
科創板新股發行之初,供求關系存在巨大不平衡,而進入常態化發行之后,投融資兩端漸漸平衡,市場態度從搶籌到趨于謹慎。這類似于智能手機在發布初期供應量不足,有消費者選擇加價從“黃牛”處購買,一兩個月后,產能跟上了,供求轉向平衡,產品不僅無需加價,甚至會在階段性或一些時點出現打折。于是,最初購買的消費者不得不接受產品“從溢價到破發”。
其次,從買者自負到賣家盡責的責任轉換,是科創板投融資趨于平衡的必然過程。
筆者注意到,科創板前40家上市公司的發行價,與主承銷商的投價報告定價十分接近。也就是說,賣家定價后,買家為了獲得更多籌碼,主動擔負了更多的市場風險。但是,科創板的真諦在于市場化。隨著供求關系轉換,市場態度改變,賣家的定價權弱化,買家自主決策增強,風險與收益的匹配性要求發揮作用。賣家可能面臨更多發行壓力,從而促進賣家更為理解盡責的含義。這種盡責雖然表面上是對自己負責,實則也會間接促進市場成熟度的提升。
事實上,科創板相關制度已經對上述風險分擔的“畫風突變”進行了制度儲備。例如,在詢價環節要剔除最高10%報價,避免人情報價;充分披露各類型機構報價中位數,引導市場判斷;通過跟投制度,綁定賣家(主承銷商)與買家利益等。但市場主體對于制度的最佳理解、運用顯然需要時間和歷練。
第三,個股破發是市場對于科創板短期和中長期投融資平衡的修正。
眾所周知,科創板改革肩負著兩大使命:一是通過資本市場的力量推動經濟創新轉型,二是用這塊“試驗田”推動資本市場基本制度改革。
但實際上,這是科創板的長期任務,并不是立刻能夠達成的“小目標”。而部分投資端甚至也包括融資端,出于對科創板的希冀,在一定程度上將使命等同于科創板目前已經具備的能力。當這種認知偏差被市場無情揭示,投融資自然需要對估值重新錨定,破發只是估值重定的一種形態。
不過,筆者以為,正如證監會主席易會滿一個月前所強調的,“對于科創板要有信心,也要有包容和耐心。改革成功與否不能簡單用個別股票短期表現衡量,要從更長時間維度去觀察有沒有把握好科創定位,能不能培育出優秀科創企業,是不是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創新”。因此,一方面應重視個股破發所體現出的投融資端的變化以及制度的完善空間;另一方面,也要理性看待破發,讀懂市場化,讀懂科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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