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召集科創板董事長開會 強調信披關鍵主體責任
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從實際控制人和董監高等“關鍵少數”入手恰如藥中肯綮,有事半功倍之效。科創板上市公司作為資本市場“新貴”,大多數實控人和董監高對資本市場的規則屬于熟悉摸索階段,更需要對其加強資本市場法律法規宣傳,提升依法依規意識,推動公司治理水平不斷提升。12月2日,上交所在舉辦了第一期科創板董事長、總經理專題培訓,50多家科創板上市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參加了會議。
嚴格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之后嚴格履行持續信息披露義務極端重要,”上交所副總經理盧文道在培訓上指出,企業上市之后身份轉換為了公眾公司,從而涉及更廣泛的投資者、更廣泛的利益相關者、更廣泛的市場主體,要實現這樣的身份轉換,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持續信息披露。
嚴格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僅僅是發行上市的要求,也是科創板企業持續監管的要求。一家高質量的上市公司,必然是具有可持續發展和競爭力,科創板企業要從核心技術、內部治理規范、信息披露合規有效等多個維度衡量上市公司質量。
盧文道指出,信息披露一方面是為別人,為公司股東、為投資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提供基礎,同時信息披露也是為了接受監管機構的監督。信息披露另一方面也是為企業自己。履行好信息披露義務不僅是義務和責任,也是上市之后依法正當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客觀要求和正確方式。
盧文道表示,對于董事長、總經理等,要從根本上把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則。一是合規性,就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其次是有效性,是投資者決策判斷的依據,所以要在充分、簡明、可理解,要下功夫。三是重大性,披露的事項對公司生產經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進而對投資者的決策有重大影響;四是公平性,要平等對待所有投資者。
落實關鍵主體責任
在科創板的持續監管中,要不斷落實關鍵主體的責任。
盧文道指出,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及控股股東、董監高、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上市公司的關鍵主體,擁有權力的同時也就擁有了責任,也就必須接受監督。
“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監督,是配套制度完善的一個重要方面。”盧文道說,對于關鍵主體而言,要警惕上市后的資本運作沖動與陷阱,上市后圍繞主營業務和技術創新利用好資本市場。同時,要避免急功近利、賺快錢的資本運作。
此外,關鍵主體要遠離違法違規賺不義之財的資本運作,遠離違規擔保、利益輸送、發布題材炒作股價甚至赤膊上陣侵占上市公司資金等方式獲取違法違規的不義之財。
“對科創企業來講,在新的經濟發展周期,根據科創板定位和初心,要實現企業的財富積累,要靠經營和技術驅動,而不是資本驅動。”盧文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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