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IPO投價報告真正有價值,監管措施須跟上
日前,中證協組織起草了《證券公司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執業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規范》),并向行業內公開征求意見。個人以為,此次中證協出臺《規范》值得肯定,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但要讓IPO投價報告真正有價值,市場監管須有效跟上。
投價報告是投、融資領域確定項目投資與否的重要依據,個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每年券商研究部門會發布數量不菲的投價報告,或針對行業,或針對上市公司,或針對IPO企業。可以說,投價報告所發揮的作用不容抹殺。
《規范》對承銷團成員撰寫投價報告、分析師跨墻管理、分析師與投行部門交流等都提出了具體要求,且明確了八類禁止行為,以防止相關利益方對分析師施加壓力。不過,《規范》能否達到預期中的效果,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中證協劍指新股IPO投價報告,實屬罕見。事實上,此前發布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就已經對券商研報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此次中證協將IPO投價報告“單列”出來,并提出相關要求,也從側面說明目前的投價報告存在某些問題。
綜合來看,IPO投價報告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比如執業分析師獨立性缺失的問題。證券分析師撰寫的IPO投價報告,本應遵循獨立、客觀、公平、審慎的原則,如此才能體現出投價報告的真正價值。但是,新股IPO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到發行人、券商投行、發行與承銷部門等多方面的利益。為了實現利益最大化,包括發行人、券商投行等對證券分析師的影響是客觀存在的,這也往往導致證券分析師在撰寫投價報告時喪失了獨立性,也導致投價報告的價值被打折。
再如券商內部防火墻的問題。一家公司治理結構完善、運行規范的券商,其研究、自營、投行、經紀、資產管理等部門之間往往建立有“防火墻”。各部門獨立運作,互不影響,也互不干涉,但這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現實案例中,券商內部“防火墻”形同虛設的不在少數。如此,券商研究人員撰寫投價報告時,就有可能受到其他部門的施壓或影響,進而讓投價報告“變質”。
此外,券商研究部門撰寫的IPO投價報告是否有價值,還與研究人員的職業勝任能力有關。可以說,職業勝任能力不足,對投價報告的影響同樣巨大。比如投價報告在預測發行人業績時,常常會出現偏離度較大的情況,個中雖然或與發行人、投行等施壓或施加影響有關,某些時候也與研究人員的研究能力、專業能力不足密切相關。
投價報告涉及證券分析師的獨立性問題,涉及到券商投行、發行人,甚至是二級市場投資者的利益,因此絕不可等閑視之。讓IPO投價報告變得真正有價值,首先需要提升券商研究人員的研究能力與專業能力,這也是撰寫一篇高質量投價報告的基礎。喪失了這一點,有價值的投價報告將成空中樓閣。
其次,完善券商行業“防火墻”制度,讓“防火墻”發揮出真正的作用出來,這一點同樣重要。證券分析師撰寫投價報告時缺乏獨立性,與“防火墻”制度形同虛設相關聯。完善“防火墻”制度,也是撰寫真實、客觀的投價報告不可忽視的重要方面。
而且,對于違反《規范》、《發布證券研究報告執業規范》、《證券分析師執業行為準則》的相關行為,以及違反行業道德標準,通過投價報告實施利益輸送的行為,要堅決說“不”。對于違規者,應從嚴監管。該處罰的處罰,該撤銷從業資格的撤銷從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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