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之爭后,網易云音樂硬剛騰訊音樂
基于版權的優勢依舊是雙方競爭的關鍵因素。
數次版權糾紛之后,網易云音樂直接硬剛騰訊音樂。
4月27日,網易云音樂發文稱:“長久以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含QQ音樂、酷我音樂、酷狗音樂、全民K歌等產品)通過非法盜播偷放無授權歌曲、批量化冒名洗歌、跟隨式抄襲我方產品創新、逃避甚至對抗監管等方式侵犯我方著作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網易云音樂列出騰訊音樂集團的6大罪狀,控訴其惡意侵犯著作權,以及長期對網易云音樂的視覺設計、產品功能、創新機制等進行抄襲。在備受關注的音樂版權方面,網易云音樂列出的證據包括:
分區域盜播,比如針對同一首歌曲,QQ音樂在北京、浙江杭州、廣東廣州無法播放網易云音樂享有權益的歌曲,但在上述地區以外的省市,如天津、山東濟南、山西太原、河北石家莊、陜西西安、江蘇蘇州等省市均可播放。
冒名洗歌,比如在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旗下某產品,以“隔壁老攀”冒名音樂人“隔壁老樊”,并違規上架相關作品。以此誤導用戶點擊收聽,蹭熱度騙流量。
一位網易云音樂工作人員告訴《中國企業家》:“一開始是偶然發現的,后來針對性監測后才發現更多案例。”
此次指控,還涉及騰訊音樂旗下產品設計涉嫌抄襲網易云音樂。而除了音樂產品外,4月21日,網易游戲《時空中的繪旅人》還曾發微博,指控騰訊旗下《王者榮耀》新品素材涉嫌抄襲,放出兩張對比圖,并直接喊話,“賺那么多錢請個會原創的設計師嘛”。
對此,騰訊音樂公關負責人陳默在朋友圈發聲表示,“不會加入打嘴架的行列,無視事實來碰瓷無助于音樂行業的發展”。同時陳默表示,相關證據早已留存,該發起的訴訟也早已陸續發起。不過,騰訊音樂官方目前未發布聲明。
01 積怨已久
網易云音樂和騰訊音樂兩家因為版權事宜積怨已久。
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發布“最嚴版權令”,要求無版權音樂在一個月內必須下架,隨即各大音樂平臺220余萬首未授權音樂1個多月內全部被下架。在這場版權爭奪戰中,騰訊旗下的QQ音樂成為最大的贏家,先后與擁有酷我音樂和酷狗音樂兩大音樂平臺的中國音樂集團(CMC)合并,占據了60%的市場份額。
2018年2月,在國家版權局的推動下,網易云音樂與騰訊音樂在網絡音樂版權方面達成合作,相互授權音樂作品。但兩個月后,騰訊音樂以網易云在杰威爾音樂版權轉授權合作期間,屢次發生侵權及超出授權范圍使用行為為由,暫停與網易云音樂的轉授權合作洽談。杰威爾是周杰倫旗下個人娛樂公司,故這場版權之爭也被業內形象地稱為“周杰倫之爭”。
網易創始人丁磊非常痛恨的事情,就是騰訊音樂的獨家版權。他曾多次在財報會上痛斥這一現象。2019年5月,在網易第一季度財報電話會議上,丁磊提到一些企業以高價壟斷囤積版權,不利于中國音樂的良性發展。
轉機發生在2021年7月24日。當天,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公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騰訊作出責令解除網絡音樂獨家版權等處罰》。“苦版權久矣”的丁磊終于大松一口氣,隨即在2021財年第二季度財報電話會議上表示:“網易云音樂準備了充足資金,并愿意以最大的誠意,與版權方開展公平開放的合作,共同建設良好健康的音樂市場。”
隨后,摩登、英皇、中唱等唱片公司都宣布與網易云音樂達成版權合作。摩登天空旗下藝人包括新褲子、五條人、海龜先生、阿肆等眾多知名樂隊及音樂人;香港英皇娛樂擁有謝霆鋒、容祖兒、李克勤等知名藝人的金曲版權;中國唱片集團則涵蓋了梅蘭芳、韓世昌、李谷一等眾多藝術家的經典作品。
網易云音樂是丁磊的“心頭肉”,也是這幾年他集中精力主要去做的一款產品。
網易云音樂播放器是一個黑膠唱片的畫面,這就是丁磊的喜好與創意。這一個設計,在丁磊的親自監督下返工了22次。網易云音樂都被用戶親切地稱為“云村”,丁磊稱自己為“村長”。
從2020年底開始,丁磊開始親自掌舵網易云音樂。2021年12月,面對網易云音樂用戶們的版權采買催促,丁磊親自回復,“在搞了在搞了,版權的事情我現在親自抓,只要獨家版權放開,我們就敞開買。最近回來的摩登、英皇、中唱等,大家先聽起來,別辜負村長我的一片辛勞。”
2021年12月2日,網易云音樂在香港上市,丁磊迎來了自己的第三個IPO項目。至此,網易云音樂和騰訊音樂都登上資本市場,并開始更透明地競爭。在產品上曾突出重圍的網易云音樂,在商業化上與騰訊音樂面臨更殘酷的競爭。
02 后來者突圍
網易云音樂曾在產品上完成過一次突圍。
網易云音樂于2013年上線,在此之前,音樂市面上的產品都是曲庫型產品,只是個工具,即用戶在別的地方知道這首歌了,來這里搜索。“曲庫型產品的競爭是零和競爭,平臺之間比拼的是曲庫的數量,而網易云音樂想強調的是發現音樂的效率。”一位網易云音樂早期員工告訴《中國企業家》。
為了實現產品差異化,提升網易云音樂發現音樂的效率,網易云音樂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發動喜歡音樂的用戶,在用戶之間形成龐大的關系網絡,讓用戶之間自發傳播。因此,網易云音樂上線后最早的傳播點就是“音樂社交”。
“我們認為UGC用戶分享是未來,所以我們去做了歌單;技術上也要實現個性化,所以我們去做了智能推薦算法;社交我們去做了評論、關注關系等等,這些按照傳統想法一個音樂軟件不該做的事情,我們做了很多。”前網易云音樂副總裁王詩沐曾講到。
網易云歌單。來源:手機截圖
歌單之外,網易云音樂的第二個殺手锏就是個性化推薦。
網易云音樂產品設計團隊在做了很多用戶調研之后,總結出一個中國用戶的聽歌特征,“可能會經常聽到一首歌,但不知道這首歌的名字和歌手的名字,而這些恰恰就是大家成長的共同記憶”。
那時候網易云音樂的評論區已經開始活躍,技術團隊通過設置關鍵詞,在評論區爬取了“終于找到了”“記憶”“驚喜”等用戶數據,此后將引發大眾共鳴,且跟用戶之前聽歌內容、風格等特征接近的歌曲推薦給用戶。用戶都覺得,“網易云音樂好懂我”,此舉也讓網易云音樂用非常低成本的方法在用戶間形成了口碑。
上述網易云音樂早期員工曾向《中國企業家》回憶:“之前的市場報告都說只有5%的用戶才會看評論,但事實證明網易云音樂50%的用戶看評論,而當時網易云音樂的產品功能簡約到只有一個評論和一個贊。”
2017年,網易云音樂將評論區的內容印刷成宣傳物料,鋪滿了整個杭州地鐵,之后在社交媒體刷屏并引發無數討論。等到2018年時,網易云音樂僅用5年時間用戶數就突破5億。2018年11月,網易云音樂獲得超過6億美元的融資,投資方包括百度、泛大西洋投資集團、博裕資本等。
03 各有優劣
在商業營收等方面,網易云音樂確實跟騰訊音樂還有一定的差距,但雙方各自的優勢不同。
整體來看,2021年網易云音樂實現營收69.97億元,同比增長42.9%,經調整后的凈虧損為10億元,同比大幅收窄33.4%。得益于盈利能力提高、內容優化及版權結構的成本優化,公司于2021年全年實現正向毛利率2%。
騰訊音樂2021年總收入為312.4億元,同比增長7%,但增速明顯低于2020年的14.6%,凈利潤為30.3億元,同比下降27%。
從財報上看,騰訊音樂在營收規模上明顯占優,且保持盈利。
網易云音樂和騰訊音樂的營收來源近乎相同,均分為在線音樂服務和社交娛樂服務。前者包括會員費用、音樂轉授權費用、廣告收入等,后者主要是直播打賞收入。
再看營收的詳細指標,網易云音樂2021年的在線音樂服務收入增至33億元,同比增長25.4%;社交娛樂服務及其他收入增至37億元,同比增長63.1%。此外,網易云音樂的月活躍用戶數達到了1.82億,付費用戶數2890萬人,付費率達到15.8%。
而騰訊音樂2021年第四季度在線音樂服務收入達28.8億元,同比僅增長4.3%。此前的現金牛業務,社交娛樂服務收入也同樣遇阻。2021年第一季度,騰訊音樂來自社交娛樂服務及其他收入同比增幅達18.9%,第二季度銳降至7.4%,第三季度急降至-6.4%,第四季度更到了-15%,僅有47.27億元。此外,騰訊音樂月活躍用戶為1.83億,和網易云音樂相差無幾,但騰訊音樂在線付費用戶為7620萬,遠高于網易云音樂,付費率為12.4%。
如果說騰訊音樂面臨的問題是營收下滑,相較之下,網易云音樂一直面臨的問題則是虧損。
從2018年至2021年,網易云音樂一直處于虧損狀態,經營虧損分別為17.2億元、16.4億元、15.2億元和10億元,4年虧損總計58.8億元。
事實上,即便版權壟斷已經解除,但頭部效應在音樂領域還十分明顯,比如周杰倫、五月天這類華語樂壇的頭部歌手的部分歌曲依然決定著很多用戶的平臺選擇。網易云音樂的優勢在于,獨立音樂人的培養。
為了補上版權帶來的內容“短板”,網易云音樂很早就致力于平臺上獨立音樂人的培養。最新的財報中,網易云音樂也強調了在這方面成績:“網易云音樂入駐獨立音樂人數量超40萬,在我們的內容庫中,約有190萬首音樂曲目來自獨立音樂人,較2020年底增加約80%。”此外,截至2021年底,網易云音樂包含約8000萬首音樂曲目,包括廠牌及獨立音樂人的音樂。
而騰訊音樂除了版權優勢外,背靠騰訊,騰訊音樂與游戲、動畫、文學等IP合作,在2021年制作和發布117首原創歌曲。財報顯示,其孵化出的《孤城》等歌曲,在2021年第四季度激發了近10億的流媒體播放量。
由此可見,基于版權的優勢依舊是雙方競爭的關鍵因素,這也是這些年雙方一直爭執不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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