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60%!港交所27年來首次修訂主板盈利規定
5月20日,港交所宣布擬對主板上市條件進行調整。此外,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發布聯合聲明,將進一步打擊新股市場的失當行為。
港交所官網顯示,其旗下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交所5月20日刊發有關主板盈利規定及檢討《上市規則》有關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條文的咨詢總結。兩項咨詢均接獲約100份來自廣泛界別的回應意見,回應人士均屬香港資本市場不同持份者的代表。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維持并提升旗下市場質素,同時非常重視投資者保障。為此,必定要全力做好把關,執行更有針對性的上市后監管,讓市場更清晰我們監管及規則執行的職責,提高透明度。”
據了解,盈利規定是港交主板上市的三大財務資格測試之一,是聯交所厘定上市申請人是否適合在主板上市時所用的穩健定性及定量評估的其中一環。
然而,盈利規定自1994年推出至今一直未有作出任何修訂。咨詢總結指出,因盈利規定未曾修訂而出現的某些涉及失當行為的個案,影響市場質素,亦凸顯出我們有必要重新評估現行的盈利規定。
港交所在通告中闡述,“回應咨詢文件的人士都同意,維持高水平的市場質素及確保主板能吸引高質素的公司來港上市非常重要,也了解必須正視處理失當行為的風險,以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經仔細考慮所有回應意見,聯交所修改了咨詢文件中的建議而采納以下做法包含幾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的關鍵點包括:將盈利規定調高60%,并修訂盈利分布規定(修訂后的盈利調高幅度);修訂后的盈利調高幅度的實施日期為2022年1月1日;以及按情況就個別申請人不用符合盈利分布授予寬限,靈活處理。
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根據修訂后的盈利調高幅度,主板上市申請人于三年營業紀錄期的股東應占盈利必須符合以下最低要求:最近一個財政年度不低于3,500萬港元;及(前兩個財政年度累計不低于4500萬港元(三年累計盈利不低于8,000萬港元)。
該指標是在此前指標的前提下有所提高。而當前的要求是,股東應戰占盈利最近一年2000萬港元,前兩年3000萬港元,最近三年不低于5000萬港元。
此外,聯交所將與香港證監會合力應對咨詢總結所述的監管事宜,包括全力審查上市申請人,及嚴加監管那些出現了聯合聲明所述特點的上市申請。也會特別強調個人亦須對違反《上市規則》負責,包括參與聯合聲明所述的有問題行為的人士。
值得一提的是,聯交所亦會檢討香港創業板市場(GEM),包括GEM的定位、市場觀感,以及其作為主板的替代上市平臺的可行性。
“創業板設立初心是給企業作為過渡,集資后發展壯大,然后轉主板。可能是當前還沒想好怎么處理。 另外,GEM轉板成功有難度,機構又有投資限制,反而不是特別受歡迎,”一位港股資深市場人士表示。
另一方面,有關于《紀律處分咨詢總結》,實施有關建議將擴大可作聲譽制裁的范圍,并確保可對更多個別人士作紀律處分,包括導致或明知而參與違反《上市規則》的高級管理人員。
整體而言,經修訂的《上市規則》條文可加強聯交所對個別人士的失當及違反《上市規則》的行為作出追究并施加適當制裁的權力。《紀律處分咨詢總結》所載的《上市規則》修訂將于2021年7月3日實施及生效。
紅蟻資本投資總監李澤銘告訴界面新聞,上調最低盈利要求,提高了造殼的難度,應該是不想這些太小公司上市,一年賺2千萬,上市費至少也花3-4千萬,每年還要花幾百萬維持上市地位,除了進行造殼行動,往往這類公司上市缺少實際的意義。事實上很多上市的違規行為都集中在小市值的公司。“操縱小盤股的資金成本可控,沒多少個莊家有實力操作上千億的巨無霸盤。”他補充道。
“主要是提升上市公司整體質素及盈利能力,降低炒殼風氣。”一位港股投行人士也坦言。
此外,當日港交所還聯合證監會發布了一份聯合聲明。此舉也是和IPO相關主要是提升市場質素的舉措。
李澤銘指出,“聯合聲明不牽涉修改條件,只是證監和聯交所一齊發個聲明,告訴市場參與主體,知道有這樣一些違規事情,日后會重點關注和打擊。”
根據香港證監會披露的信息。雙方加緊合作打擊涉及新上市公司的失當和不正當行為。
聯合聲明闡述在近期首次公開招股項目中發現的一些問題,而當中情況顯示可能沒有足夠的投資者真正對項目感興趣,并令人質疑有關股份是否有一個公開、有秩序及公平的市場環境。
具體而言,首次公開招股項目中所留意到可能屬于 “預警跡象”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包括,上市時市值僅僅符合《主板上市規則》中5億元或《GEM上市規則》中1.5億元的最低門檻;與上市同業相比,市盈率非常高;異常地高昂的包銷傭金,市值低于6億港元的首次公開招股項目于2020年的平均比率為12%(2017年4%),及其他上市開支,提高了向受控制承配人提供回傭的可能性;包括IPO公司的股權高度集中。
此外,香港證監會指出。某些首次公開招股項目可能只是以非真實方式滿足首次上市規定,例如將股份以被托高的招股價分配予受控制承配人,藉以滿足《主板上市規則》中的5億港元最低市值規定。其他可疑的安排似乎是為了在日后能操縱有關股份的市場(如透過“唱高散貨”計劃)而作出的。
所謂“唱高散貨”計劃,即是騙徒將某只股票的價格人為地推高及利用社交媒體誘使不虞有詐的投資者以高價買入,然后將股票賣出或 “拋售” 圖利,引致股價大跌。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Mr Ashley Alder)表示:參與首次公開招股過程的上市申請人及機構在維持香港股票市場的質素和廉潔穩健方面,擔當重要角色。今天發出的聯合聲明顯示我們決心打擊新上市公司的市場失當行為,而若有預警跡象顯示沒有足夠的投資者真正對某首次公開招股項目感興趣,我們將毫不猶豫地采取行動。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