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調高主板上市盈利門檻,近三年累計盈利不低于8000萬港元
5月20日,港交所公告稱,將提高主板上市申請人于三年營業期的盈利要求,其中必須符合包括最近一個財年股東應占盈利不低于3500萬港元,及前兩個財年累計的股東應占盈利不低于4500萬港元,即三年累計的股東應占盈利應以不低于8000萬港元。該要求將在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市場解讀認為,根據當前規定粗略計算,新規將當前正處在上市熱潮中的物業服務企業帶來巨大變化,首先是小型企業,甚至蚊型企業可能將無法滿足赴港上市的門檻,另一方面,這些企業正常IPO路徑遭到堵死之后,行業并購熱度或再次升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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