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本(國有法人資本)
假如在一個企業里的資本金有國有企業入股,也有自然人入股,這個企業就叫國有企業和自然人合資的企業。那么作為國有企業投資入股就叫國有法人資本。
2021年2月23日,國資委回應國企重組:將聚焦戰略安全、產業引領、國計民生、公共服務等功能,支持中央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采取重組整合等多種途徑,加快國有資本的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
收益
指注冊的國有資本分享的企業稅后利潤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國有資本收益。
經營收益
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是指國有資本經營、轉讓、清算等形成的財政預算收入,包括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依法上繳的稅后凈利潤,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分配的國有股利以及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收入和企業清算凈收益中國家所得的部分,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現行企業利潤分配體制,除個別企業以外,國有企業目前仍暫不向國家上交利潤,企業的國有產權處置收益主要由國有企業按規定自行支配使用。
管理框架
9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預算的意見》(下稱《意見》),國有企業13年“獨享利潤”的歷史即將終結。與此同時,與收益權相關的國資管理體制改革動向,漸漸成為關注焦點。
按《意見》要求,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將從2008年開始實施,收取實施范圍內企業2007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將對一批試點企業收取其上一年度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地方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時間、范圍和步驟,由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決定。
財政部有關人士向《財經》記者證實,200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工作擬于10月啟動,試點范圍包括煙草企業及國資委目前監管的155家中央企業。
國有資本收益將按“適度、從低”原則,分三檔上繳財政部。其中,石油石化、電信、煤炭、電力、煙草五個行業的上繳標準為稅后利潤的10%;科研院所和軍工企業三年內暫時不上繳;其余央企均按5%的標準上繳紅利。考慮到2007年已過大半,試行范圍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益將按上述標準減半收取,預計總金額約為170億元。
所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指國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國有資本收益,并對所得收益進行分配而發生的各項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國有企業應向國家上繳紅利已成各方共識。而國企收支預算的主導權如何在財政部和國資委之間分配,各界則多有爭議。
此次《意見》明確,各級財政部門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主管部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支出由企業直接上報財政部門而非國資委審核,其撥付使用也繞開了國資委直接撥付給企業。這意味著國資委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而加強國企管理權的愿望再次落空。
《財經》記者獲悉,作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的載體,中央政府將成立一家資產經營公司。新的資產經營公司肩負國企布局及結構調整功能,還將承擔國有資本戰略儲備職能。其資金將用于股權經營、資本運作及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新興產業投入、產業更新。
近年來,國資委在爭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權的同時,亦在搭建旗下的國資經營平臺,試圖獲得對國資進行資源配置的更大空間。然而,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新框架下,這一定位勢必將發生相應調整。
主導單位
從1993年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發軔,國資預算改革已經歷了14年波折。
“從政府的管理角度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建立相當于分灶吃飯,以前政策性破產等用于國企的改革支出,將逐步從政府公共預算退出,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政府公共預算用于國企改革和發展支出的安排會越來越少。”財政部人士對《財經》記者分析說。
在原有財政體制下,公共預算與國有資本預算混列。用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的話形容,就是“國有資本預算分散在各個單位,看不見也摸不著”。十四屆三中全會首次明確提出:“改進
和規范復式預算制度,建立政府公共預算和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并可根據需要建立社會保障預算和其他預算。”
1995年11月,國務院發布實施《預算法實施條例》,要求各級政府預算按照復式預算編制,分為政府公共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預算和其它預算。
2003年國資委成立后,即力推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立法。2005年初,國務院法制辦曾部署關于國資經營預算立法的研究工作,國資委為此組織了幾個課題組,并將起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條例》的草案列入計劃。后因分歧太大,最終亦未能進入實質立法程序。
在此期間,世界銀行一份關于國企分紅的報告獲得業界廣泛關注。該報告指出,無論從理論上看還是從國際做法來看,盡管國資委是國有股東的代表機構,但國有企業的紅利和私有化收入應該上繳財政部,納入正規的預算程序;國資委所有開支應由預算撥款支持,就像其他所有中央政府部門一樣。這一看法逐漸贏得官產學界的共識。
2006年初,財政部啟動了《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的起草工作,國資委主導編制央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想法未能實現。
此次國務院發布的《意見》中規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由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收取、組織上交。企業按規定應上交的國有資本收益,應及時、足額直接上交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支出,由企業在經批準的預算范圍內提出申請,報經財政部門審核后,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直接撥付使用單位。”
這意味著國資委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取得部分支配權的愿望再次落空。“任何政府部門都不可能比企業更了解投資、分配的需求。”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對《財經》記者說。
“錢一旦收上來怎么用,會引發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帶來新的挑戰。”上述人士稱,“首先,政策的行為目標要非常清楚,而目前沒有任何法定依據。以前的目標是解決國企歷史問題,現在能不能支持比如石油公司境外收購?其次,戰略規劃也很復雜,我們初步規劃是用于國有資本結構調整,既有退出亦有對新興產業的投入等。”
據悉,此次收繳國資收益,國有金融企業并不在其列。事實上,作為國有金融控股平臺的匯金公司本身,即有向旗下企業收取分紅的權利,而匯金公司也即將被納入到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麾下,因此無需再疊床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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