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
民營企業,簡稱民企、公司或企業類別的名稱,民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學界有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是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另一種看法是指相對國營而言的企業,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發布。
民營企業的生存環境不容樂觀,它在近年來總體上有所惡化。其根源是多方面的,有著制度原因、市場原因。
制度原因
一是從法律和政策規定上看,民營企業的地位仍然較之于國有企業要低,私營經濟的地位也比公有制經濟的地位要低;
二是民營企業的法律安全問題有所加重,比如政府在煤礦業的結構調整是以犧牲私營煤礦業主的基本權利為代價的;
三是宏觀經濟政策變動頻繁,主要是保增長,但是政策變動往往侵害到民營企業的產權,比如信貸控制和金融抑制政策造成民營企業融資難;
四是匯率的大幅上調影響到大量東部民營企業的生產成本與出口;
五是勞動合同法的推行、社保法規和環境法規的強化實施提高了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成本;
六是行政壟斷力量近年來越來越強勢,限制了民營企業的生存與發展空間;
七是民營企業稅收負擔總體上比較重;
八是很多地方各行政部門自由裁量權較大,對企業經營各種名目的侵擾增多
市場原因
一是由于全球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的影響,外需減少;
二是歐美國家與中國的貿易摩擦較多,反傾銷等措施對中國民營企業的出口造成一定的沖擊;
三是沿海地區民營企業產能過剩較為嚴重,競爭性行業工業產品價格總體上趨于下降,原材料、勞動力成本和其他成本上升,由此引發東部沿海地區制造業危機;
四是總體經濟下行,企業之間“三角債”問題嚴重,在許多地區部分企業資金鏈緊張或者斷裂,經營困難;
五是地方保護主義嚴重,一些外地企業在中西部的經營甚至遭遇“關門打狗”;
六是很多企業面臨產業轉移或者產業升級,但面臨資金和資金瓶頸,金融市場發展滯后加劇了其轉型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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