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流通市場
股票流通市場是投資者買賣已經發行股票的場所,該市場為股票提供了流動性,即變現的可能。
股票的流通市場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市場,即新興的第三市場和第四市場。
證券交易所是由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的,為證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場所和有關設施,并制定各項規則以形成公正合理的價格和有條不紊秩序的正式組織。
證券交易所
股票的流通市場可分為有組織的證券交易所和場外市場,即新興的第三市場和第四市場。
證券交易所是由證券管理部門批準的,為證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場所和有關設施,并制定各項規則以形成公正合理的價格和有條不紊秩序的正式組織。作為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本身并不持有證券,也不進行證券的買賣,主要作用是為交易雙方成交創造或提供條件,并對雙方的交易行為進行監督。
場外市場
場外市場是相對于證券交易所而言的,廣義而言,凡是在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的證券交易都可稱為場外交易。
由于這種交易最早是在各證券商的柜臺上進行的,因此也稱柜臺交易(OTC)。
與證券交易所交易相比,場外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其交易是由自營商來組織。其價格是通過買賣雙方協議達成的。一般是由證券自營商掛出各種證券的買入和賣出價,賣者和買者以此價與自營商進行交易。
場外交易市場不像證券交易所有較高的上市條件,而且管制少,靈活方便,因而成為中小企業和具有發展潛質的公司證券流通的主要場所。
第三市場
第三市場是指原來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在場外交易所形成的市場。
第三市場最早出現在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在美國,長期以來,證券交易所都實行固定傭金制,而且對于大宗交易也沒有折扣傭金,導致買賣大宗上市證券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通過場外市場交易上市證券以降低其交易費用。但在1975年,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宣布取消固定傭金制,由交易所會員自行決定傭金。從而使第三市場的吸引力降低了。
第四市場
第四市場是指的大機構投資者不經過經紀人或自營商,彼此之間利用電腦網絡直接進行的大宗證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場。
這種交易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交易費用,它的存在和發展一方面對證券交易所和場外市場產生了巨大的競爭壓力,另一方面也給證券市場的監督帶來了更大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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