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新四板簡介、掛牌板塊、掛牌意義及其準入條件、掛牌流程
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經陜西省政府批準設立,2014年5月23日正式揭牌運營,注冊資本金1.2億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國辦發〔2017〕11號)相關要求,2018年3月28日陜西省人民政府以【陜政發〔2018〕14號】《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明確我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的通告》文件確定陜西股權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為陜西省唯一合法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受陜西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監管,在陜西證監局的業務指導下開展各項工作。主要服務于陜西省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陜西省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也是金控集團要素交易板塊的重要支撐。主要業務是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債權以及其他各類權益的登記、托管、交易及投融資提供場所和服務;進行金融產品創新與交易;開展股權質押融資、私募融資產品、金融衍生產品等金融產品交易;為企業改制、重組、并購、上市、投資等提供政策指導、業務咨詢等。已成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會員單位,陜西省中小企業新三板聯合會副會長單位,深交所投融資常態化全國路演合作單位。
陜西股權交易中心目前有展示板、成長板、交易板可供中小微企業掛牌,以支持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推動創新創業,緩解創業公司融資難和融資貴的問題。下面我們來解答一下關于掛牌上市交易的那些事兒。
陜西股權交易中心業務篇——企業掛牌
1、業務簡介
陜西股權交易中心為省內非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企業展示、成長板掛牌、交易板掛牌服務,通過專業的輔導及培育,促進掛牌企業健全治理結構、提升企業知名度及信譽度。同時提供股權登記托管和股權轉讓等股權增值服務,通過股權管理和市場價格發現,增強企業股權轉讓、股權質押、定向增資、發行可轉債、獲得銀行貸款等綜合融資能力,使企業更好地融入資本市場,促進掛牌企業轉板上市。
2、掛牌意義
規范公司治理;提升企業形象;有效資源整合;便于企業融資;股權價值發現;引導企業上市。
3、掛牌板塊及其準入條件、掛牌流程
(1)企業展示
市場定位:全面、充分展示企業自身競爭優勢和投資亮點、發掘投融資機會的行為。
準入條件:原則上成立滿六個月;業務明確;股權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信息披露:無強制披露財務報告。
推薦制度:無
展示審查:形式審查,股權中心只審查資料完備性。
提供的業務資料:
(一) 企業展示申請書;
(二)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復印件;
(三) 企業展示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信息、股東情況、競爭優勢、產品與服務、行業發展情況、管理團隊、發展規劃及融資需求等信息;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決定展示內容詳盡程度);
(四)股權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辦理流程:
報送申請材料→ 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核定企業簡稱并分配企業代碼→ 企業信息展示
(2)成長板(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小微股轉交易)
市場定位:成長性好、有較為急迫的融資需求,暫時沒有做好交易板掛牌思想準備的企業。
準入條件:依法設立滿一年;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公司股權清晰,股份發行及轉讓合法合規;股權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信息披露:定期報告、臨時報告。
推薦制度:推薦商推薦,一年督導。
掛牌審核:形式審核,股權中心只審查資料完備性。
提供的業務資料:
(一)成長板掛牌并非公開轉讓申請書;
(二)公司基本情況說明書,并附申請人業務許可相關文件復印件;
(三)現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簡檔;
(四)公司股東(大)會同意成長板掛牌轉讓的決議;
(五)公司與推薦掛牌機構簽訂的推薦并督導協議;
(六)推薦意見書及推薦掛牌機構內核意見;
(七)推薦掛牌機構就公司掛牌及其他相關重點問題的承諾書;
(八)推薦掛牌機構關于掛牌公司成長板掛牌轉讓的專項調查工作底稿、報告及附件,并附推薦掛牌機構對“申請人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治理結構”的承諾;
(九)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財務報表或財務報告(必須提供),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有);
(十)融資需求表(必須提供);商業計劃書(可選);
(十一)股權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辦理流程:
推薦商報送申請材料→ 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 簽訂掛牌協議→ 核定企業簡稱并分配企業代碼→ 辦理登記托管手續→ 發布掛牌公告
(3)交易板(非上市非公眾股份公司,股份交易)
推薦企業優先在交易版掛牌
市場定位:股份制結構,運作規范,有很強意愿,能夠承受一定資本市場披露成本。
準入條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滿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范;股權中心要求的其他條件。
信息披露:掛牌后披露定期財務報告(經審計)。
推薦制度:推薦商推薦,三年持續督導。
掛牌審核:實質性審核,股權中心初審,掛牌審核委員會專家終審。
提供的業務資料:
(一)交易板掛牌轉讓申請書(含申請掛牌的股份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的持股情況說明及承諾);
(二)現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工商簡檔;
(三)公司股東(大)會同意交易板掛牌轉讓的決議;
(四)公司與推薦掛牌機構簽訂的推薦并督導協議;
(五)掛牌并非公開轉讓的說明書,并附申請人業務許可相關文件復印件;
(六)推薦意見書及推薦掛牌機構內核意見;
(七)法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出具)
(八)盡職調查報告,并附推薦掛牌機構對“申請人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治理結構”的承諾;
(九)經服務商會員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及一期的財務報表及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如有資產評估報告則資產評估機構出具。
(十)股權中心要求的其他文件。
辦理流程:
聘請推薦商、服務商→ 制作掛牌申請資料→ 報送申請材料→ 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簽訂掛牌協議→ 核定股份簡稱并分配股份代碼→ 股份登記托管→ 發布掛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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