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市場精選層的進入條件有哪些?
問:企業符合什么條件可以申請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
答:在新三板連續掛牌滿十二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如符合公開發行條件和精選層進入條件,可以申請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在發行條件方面:一是財務條件,發行人應當具備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二是財務合規性,發行人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三是公司治理條件,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四是要求合規經營,最近3年內,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生產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最近12個月內未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精選層進入條件與公開發行條件相銜接,主要包括市值條件、財務條件、規范性條件,以及發行完成后的股權分散度要求等方面。具體來看,精選層進入條件通過市值和財務指標組合設定了四套標準,總體遵循“市值和財務穩健性要求高低匹配的原則”,具體落實上位法“持續盈利能力”要求,市值標準由低到高梯度設置,財務條件覆蓋不同發展階段、行業類型和商業模式的企業,公司符合其一即可。標準一著重遴選已有穩定高效盈利模式的盈利型公司,該標準側重財務指標,市值起輔助作用,設定為“市值不低于2億元,最近2年凈利潤均不低于1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均值不低于8%,或者最近1年凈利潤不低于2500萬元且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8%”。標準二側重關注盈利模式清晰,業務快速發展,已初步具有盈利能力的成長型公司,設定為“市值不低于4億元,最近2年平均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且最近1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最近1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正”。標準三主要針對具有一定的研發能力且研發成果已初步實現業務收入的研發型企業,設定為“市值不低于8億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億元,最近2年研發投入合計占最近2年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8%”。標準四主要面向市場高度認可、研發創新能力強的創新型企業,但不對企業收入和盈利等作要求,設定為“市值不低于15億元,最近2年研發投入累計不低于5000萬元”。
在規范性方面,銜接了《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公開發行條件對合法規范經營的各項要求,兼顧企業在新三板掛牌期間的規范運作情況。掛牌公司不能存在負面清單上的情形:一是發行人及相關主體不得存在貪污、賄賂等刑事犯罪,不得存在欺詐發行、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其他涉及國家安全等領域的重大違法行為;二是發行人及相關主體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被新三板采取公開譴責;三是發行人及相關主體正被立案偵查或立案調查;四是發行人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五是未按規定編制并披露定期報告;六是最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七是對發行人經營穩定性、直接面向市場獨立持續經營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者存在發行人利益受到損害等其他情形。
完成公開發行后,公司還應當符合股權分散度指標要求才能進入精選層,這也是境內外證券市場常用的上市掛牌條件。這樣的安排有利于深化外部股東的約束,進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同時也為精選層公司匹配連續競價交易方式奠定基礎。
公司公開發行完畢后滿足以下條件才可進入精選層:一是股本總額足夠大,要求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二是股東人數足夠多,要求發行后股東人數不少于200人;三是公眾股東持股比例符合要求,要求發行后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25%,對公司股本超過4億股的,要求公眾股東持股比例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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