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上市簽署對賭協議有哪些利與弊
公司上市后要履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其他法律要求,這些都會增加公司運營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那么企業上市簽署對賭協議有哪些利與弊?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上市對賭協議的利弊
對融資方:
利:簽訂對賭協議的好處是能夠較為簡便地獲得大額資金,解決資金短缺問題,以達到低成本融資和快速擴張的目的。而無須出讓企業控股權,只要在協議規定范圍內達到對賭條件,其資金利用成本相對較低。
弊:對賭協議很容易導致管理層不惜采取短期行為,使企業潛力過度開發,將企業引向過度追求規模的非理性擴張。對賭協議還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破壞公司內部治理,使企業重業績輕治理、重發展輕規范,從長期來看對公司的發展同樣有害。
一旦經營環境發生變化,原先約定的業績目標不能達到,企業將不得不通過割讓大額股權等方式補償投資者,其損失將是巨大的。
對投資方:
利:簽訂對賭協議的好處是控制企業未來業績,盡可能降低投資風險,維護自己的利益。
弊:相對要支出更多的資金。
企業上市對賭協議簽署動力
對于融資方來說,上市沖動,或者糟遇到資金瓶頸都可能成為簽署對賭協議的動力。而投資方簽署對賭協議的原因則是來自于對自己投資的保護。
企業上市費用介紹
在我國境內上市過程中,企業需要支付的費用一般為融資金額的6-12%。主要由三部分構成:
(1)保薦費用、承銷費用、會計師費用、律師費用和評估費用,其中占比最大就是股票上市承銷的費用。不過,大多數費用是在股票發行成功后,從募集資金中扣除,企業前期只需承前期幾百萬元的盡調、改制、輔導費用,不會對企業實質性經營產生障礙。
(2)交易所費用,包括上市初費和每年需要交納給交易所的上市年費。上市年費按板塊和總股份劃分區間,每家公司每年5萬至15萬不等。
(3)上市過程中企業進行宣傳推廣的費用,包括路演費、媒體費用和印刷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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