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調退市機制頂層設計 證監會和交易所加速推進配套制度落地
11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
10月3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專題會議強調,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此前,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提出,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嚴格退市監管,暢通多元化退出渠道。
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資本市場“退市難”“退市慢”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中央層面持續提出退市新要求,意味著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已經上升為頂層設計,各方必須將思想統一到中央的要求上來。中國證券報記者從接近監管人士處獲悉,證監會和交易所正抓緊根據中央深改委和國務院的部署,吸收借鑒科創板、創業板注冊制退市改革經驗,總結退市監管中存在的問題,抓緊完善退市規則,加速推進配套制度落地。
優化“出口”步入新階段
中央深改委會議指出,要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出機制。
專家認為,注冊制和退市機制作為資本市場的“入口”和“出口”,在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中具有綱舉目張的重要作用。在注冊制暢通“入口”的同時,必然要暢通“出口”,才能形成有進有出、良性循環的市場生態。
“在資源配置效率提升背景下,要促進資源向優質標的集中,必然要求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機制,通過各種途徑自發淘汰那些市場不認同的公司。同時,必須將那些‘害群之馬’強制清出市場。”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對標成熟市場,建立健全良好的發展生態,必須暢通“出口”。以美國為例,其退市公司數量普遍較多,退市率相對較高。
總體來說,美國退市公司數量多、退出渠道多元且暢通是在IPO通暢、違法違規成本高昂、集團訴訟等投資者保護制度健全、并購重組便利等各項制度因素的綜合作用下,上市公司出于自身經濟利益考慮,充分利用并購重組等工具,主動作出的市場化選擇。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指出,A股市場“退市難”主要表現在退市比率偏低、主動退市趨零和退市時延過久。較之成熟市場,我國上市公司很少退市,而且退市往往是因違法或長虧等原因在監管要求下被動退市。而且,部分企業存在反復“戴帽”“摘帽”現象,或者通過多種手段規避退市要求,往往退市時間漫長,退市效率低下。
“因此,要通過完善并購重組和破產重整等制度,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暢通主動退市、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關地區和部門要綜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出清風險,優化退出生態。證監會和交易所則守住底線,強制清除那些重大違法違規公司。”田利輝進一步指出。
加速完善退市制度
近年來,證監會和交易所將完善退市制度、加強退市監管、推動退市常態化作為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內容,2012年、2014年、2018年先后進行了三次退市制度改革。在科創板、創業板注冊制改革試點中,證監會和交易所再次同步推動退市改革試點,在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等方面做了一些積極探索,同時推出了責令回購股票等配套投資者保護機制安排。
一方面,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堅持敬畏市場、尊重規律,加強與注冊制改革的協同,進一步健全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定價功能,推動股價、市值等交易指標類退市發揮更大作用。完善信息披露,提升退市透明度和公平性。繼中弘股份成為A股第一家“面值退市”公司后,市場機制作用不斷發揮,去年以來已有15家公司被投資者用腳投票“面值退市”。
另一方面,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創新退市方式,進一步暢通主動退市、兼并重組、破產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途徑,完善強制退市制度安排。同步做好投資者保護制度落地等配套制度安排,堅持分類施策,廣泛調動各方資源,盤活存量,有效化解風險。
此外,強化退市監管力度。保持“零容忍”,嚴厲打擊退市過程中伴生的財務造假、利益輸送、操縱市場等惡意違法違規行為,對相關機構和個人嚴肅追責。同時,加大對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公司的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力度;對通過財務造假等“五花八門”扭虧方式規避退市的公司從嚴查處,觸及退市標準的該退就退;加大督促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切實履行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責任。
2019年,18家公司通過多種渠道實現退出,其中9家公司被強制退市,1家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主動退市,8家公司重組退市。2020年以來,已有29家公司通過多種渠道退市,其中16家公司被強制退市,13家公司重組退市,退市數量創歷史新高。從近兩年情況看,市場化、常態化退市正加速形成,多元化退出渠道日益暢通,“優勝劣汰、有進有出”特征初顯。
完善退出生態需多方合力
專家指出,退市是一個完整生態,需要市場各方統一認識、共同努力。
“A股退市難的原因主要在于復雜的利益格局,以及各方認識不夠統一。”田利輝分析,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時間不長,“新興加轉軌”特征明顯,上市公司仍屬稀缺資源。上市公司對地方經濟、就業影響較大,地方政府、普通投資者等相關方均不希望公司退市,較難形成合力。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認為,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機制的實施方案,意味著國家已從最頂層提出退市新思路,地方政府、國資部門等各方要將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層面來,共同努力,完善退市生態,最終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
值得關注的是,近期,證監會已開始加強退市通報制度,加強與地方政府等有關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監管合作,有效防范和約束退市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阻力。同時,強化央地聯動,更好發揮地方政府維穩主體責任,積極配合穩妥處置退市相關風險,保護好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總結、吸收科創板、創業板退市改革試點經驗,推進全市場整體退市改革。在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強化法制保障、堅持底線思維的基礎上,充分調動各方資源,發揮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多種工具作用,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進一步完善退市標準、簡化程序、加強監管,嚴厲打擊惡意規避退市行為,提高市場化退市比例,出清“空殼公司”;堅決清除重大造假公司等“害群之馬”,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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