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郵件觸發的美股新政“較量”:證監會叫停紐交所新型IPO
雖然紐交所官網目前依然掛著“喜訊”,但其實8月26日的“喜訊”已經過時了。備受關注的“新型IPO”模式并未啟動。
《華夏時報》記者發現,由于收到一封外部郵件,美國證監會向紐交所通知了新政暫停實施的決定。截至9月16日,此事仍未得到解決。
此前,美國證監會批準在紐交所采取“直接掛牌”(Direct Listings)的企業,于上市當天可以增發新股融資。該舉措將這種無承銷商、無限售期的上市模式,拉到了幾乎與傳統IPO旗鼓相當的地位,甚至對于一些企業來說前者更具吸引力。
一封郵件觸發新政“停擺”
當地時間2020年8月31日,美國證監會秘書處(Office of the Secretary)助理秘書馬修-德累德尼爾給紐交所集團高管約翰-凱勒發了一封信函。
《華夏時報》記者看到的該信函內容顯示,德累德尼爾告訴凱勒,美國證監會“交易與市場部”(Division of Trading and Markets)于8月26日給紐交所的批文有變,原因是證監會收到了有關方面基于相關程序(Rule 430)發送的郵件,郵件旨在表明有關方面即將發送針對8月26日決定的請愿書,請愿書將要求證監會委員們對于“交易與市場部”的決定進行審核。
為此,德累德尼爾通知凱勒,“交易與市場部”8月26日的決定暫緩執行。當日,該部門代表美國證監會批準了紐交所2019年底提交的企業“直接掛牌”政策的修改方案。
《華夏時報》記者早前在《美國注冊制迎來大變革:“直接掛牌+增發融資”模式獲批,對A股有無借鑒意義?》文章中報道過,有別于外界熟知的傳統IPO模式,“直接掛牌”對于美國中小企業來說并不陌生,其在美股已存在多年。但美國資本市場當前的政策是,一家公司若采取“直接掛牌”模式在紐交所或納斯達克交易所上市,該企業不能增發新股融資,只有現有股東可以套現。
而前述8月26日的批文,允許了企業在紐交所“直接掛牌”當天增發融資,這對于美國大量中小企業來說意義重大。因為相比傳統IPO,這種“直接掛牌+增發融資”的模式不需要企業聘請承銷商,因此將節省一大筆上市費用。
給美國證監會發郵件、挑戰8月26日批文的,是一個行業聯盟。該聯盟名為“機構投資者理事會”(Council of Institutional Investors,下稱CII),其于1985年成立,最初的發起人為12名管理公共退休基金的高管,聯合創始成員還包括時任加州財政部長、時任紐約市審計官員、時任威斯康星州投資委員會主席等人,如今聯盟成員包括各種政府公共部門員工退休基金、私企員工退休基金等,成員管理的總資產約4萬億美元。
CII成立的時期,美國企業并購潮起,出現了一些企業CEO獨斷專行、董事會聽不進股東意見等現象。而當時發起人們認為,他們管理的退休基金,其投資的公司必須得到股東更多的監督。
官網介紹資料稱,隨著CII成員的不斷壯大,聯盟的目標更加堅定,即致力于讓公眾公司擁有高效的企業內控機制,讓股東權力發揮強大的力量;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聯盟可以采取包括行使成員股東的代理投票權、向監管施壓以及付諸司法訴訟等措施。
紐交所招攬上市項目節奏被打亂
在紐交所這次的事件上,CII顯然深諳美國證監會內部相關辦事程序,其于2020年8月31日發出的電郵,觸發了美國證監會規定的Rule 430規則。
在該規則下,由于美國證監會“交易與市場部”8月26日給紐交所的批文,屬于美國證監會內部最高權力委員會將“權力下放”給部門后出現的批文,外界若對“交易與市場部”的決定有質疑,可以請求美國證監會的五位委員們對“交易與市場部”的決定進行審查。
就這樣,一封簡短的郵件,就“拖住了”紐交所,打亂了后者招攬上市項目的節奏。國際關系學院國際經濟系講師姚金偉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直接掛牌”是美國疫情和大選之際刺激經濟和資本市場的重要舉措,這種直接融資模式有助于政府對大量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救助。
事發后,紐交所曾試圖勸說美國證監會,希望后者同意,在五位委員進行內部審查期間,8月26日新政“不停擺”。
《華夏時報》記者看到了紐交所提交的申請文件。在該文件中,紐交所稱新政“停擺”嚴重損害了希望可以通過“直接掛牌”通道進行增發融資的企業的利益,以及希望投資該類企業的投資者的利益。
“ ‘停擺’可能造成一些發行人沒辦法在這個有限的‘2020年秋季公開募集期’內進行融資,鑒于近期動蕩的市場環境,以及前景不明朗的經濟環境,可能給發行人造成無法修復的損害。”紐交所在文件中稱,CII不太可能通過這次審查程序,讓美國證監會委員們推翻8月26日的批文,因此希望新政在內審期間不要“停擺”。
CII試圖說服美國證監會的落腳點,是與“直接掛牌”模式相關的投資者保護機制還沒有完善。
《華夏時報》記者看到的CII提交的正式請愿書顯示,其列舉了獨角獸Slack以“直接掛牌”模式在紐交所掛牌后,投資者在針對該公司發起的維權訴訟中遇到了法律難題,具體涉及到涉案股票在美國相關證券法律下的“可追溯性”(Traceability)問題。
辦公軟件提供商Slack于2019年在紐交所掛牌,其同2018年掛牌的流媒體音樂服務商Spotify一樣,都是紐交所“直接掛牌”案例的招牌項目。CII在請愿書中提到的Slack投資者維權案目前仍在二審階段,前景不明。
此外,CII還在請愿書中提到,承銷商在IPO整個過程中扮演著投資者保護的“核心角色”。姚金偉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就“直接掛牌”的風險而言,大量中小微企業不經過券商的上市輔導和規范,注定會加劇股票的“魚龍混雜”,這意味著泡沫和風險進一步擴大了。
截至9月16日,美國證監會尚未就CII和紐交所的“較量”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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