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試點注冊制IPO發行與上市指南發布 啟動發行到上市最快3周
創業板試點注冊制的IPO漸行漸近,7月3日,深交所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指南》(下稱創業板IPO指南),對創業板注冊制下IPO發行上市階段的業務操作流程和重要時間節點作出了細致的規定。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表示,根據創業板IPO指南,最快的情況下,擬IPO企業在中國證監會完成注冊后12個工作日內,就能完成網上、網下發行,并在發行日之后第7個交易日就可安排上市。從啟動發行到完成上市最快3周內可以完成。
創業板注冊制下IPO漸近
截至7月5日,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IPO申報企業已達187家。在這187家企業中,超過九成是中國證監會平移過來的在審企業。
由于在審企業中,有數十家企業在中國證監會審核過程中已進行至“已通過初審會但尚未上發審會”的階段,根據審核銜接安排,部分企業即將進入創業板上市委會議審議環節。
7月3日,深交所召開了第一屆創業板上市委員會成立大會。投行人士預計,市場很快會迎來創業板上市委第1次審議會議。隨著相關工作穩步推進,創業板試點注冊制首批企業進入發行與上市環節已經不遠。
創業板IPO指南包括發行上市前準備工作、發行指南、上市指南、申請文件、部分申請文件的參考格式、上市發行流程圖等內容,明確了創業板IPO發行上市階段的業務操作流程和重要時間節點等細節。
“創業板IPO指南的發布為接下來的創業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順利開展指明了方向。”有投行人士稱。
發行上市業務操作流程明確
根據創業板IPO指南,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發行人,經中國證監會注冊后,可以在注冊有效期內自主選擇發行時點,啟動發行前主承銷商需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報備發行與承銷方案。深交所在收到方案后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披露招股意向書,正式啟動發行。
啟動發行后,主承銷商需將發行上市階段的信息披露文件、發行申請文件、上市申請文件等有關發行上市的材料通過保薦業務專區向深交所提交。
創業板IPO指南明確,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擬定具體發行時間表并向深交所預約T日(T日為新股申購日)后,應按照發行時間表和方案中列明的工作安排推進發行與上市工作。
至于如何定價,創業板IPO指南明確,發行數量2000萬股以下且無股東公開發售股份的盈利企業,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直接定價確定發行價格。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在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后,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市場人士認為,注冊制下的創業板IPO,不僅申報、審核全程電子化,發行與上市也將全程電子化,發行上市階段的信息披露文件,全部通過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提交,不再需要報送紙質文件,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將通過系統反饋意見,全程系統留痕,體現了降成本、透明化、公開化的特點,將方便發行人和承銷商組織開展發行上市工作,穩定市場預期,確保改革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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