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注冊制首批準IPO企業亮相:廣東7家,數量第一
6月22日,深交所通過發行上市審核業務系統發出創業板試點注冊制下首批33家申報企業的受理通知,其中首發(IPO)企業32家、再融資企業1家,招股說明書等相關文件也同步在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信息公開網站上披露。
首批創業板注冊制IPO企業的名單備受關注。
記者注意到,32家企業共來自12個省市,其中,廣東以7家數量排名第一位,其次是北京6家,浙江5家,上海3家,江蘇、安徽和山東各2家,寧夏、陜西、河南、吉林和河北各1家。
首批32家IPO受理企業地區分布。
正如中山證券研究所所長李湛等多位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創業板改革為高新技術企業上市提供便利,對重視研發投入的廣東省來說,意味著新的發展機遇——廣東擁有4.5萬多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創業板“后備軍團”充足。
7家來自廣東的IPO受理企業名單。
首批企業正式受理,標志著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實踐操作又邁出重要一步。相關業務規則正式落地后,對在審企業制作申請文件提出較高的時效要求。深交所表示,從首批受理企業申報文件整體質量看,相關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前謀劃、充分準備,為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審核工作平穩有序銜接作出努力。
對于申請掛牌創業板的企業,深交所進行了如下“溫馨提示”。
提示一:深交所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時著重檢查申請文件的齊備性。“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應嚴格對照相關規則要求,做好招股說明書等申請文件的制作,特別注意申請文件與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規定的文件目錄是否相符,確保申請文件齊備、規范,避免后續不必要的補正,提高申報工作效率。”
提示二:按照《關于創業板試點注冊制相關審核工作銜接安排的通知》要求,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深交所僅接收在審企業提交的相關申請。如在審企業未在前述期限內提交申報,視為新申報企業,尚未著手開展申報工作的在審企業和保薦人應注意相關時限要求。
深交所表示,接下來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以開明的態度、透明的標準、廉明的作風、嚴明的紀律,扎實開展在審企業和新申報企業的受理、審核等工作,全力保障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高效推進、平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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