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否認納斯達克退市,中概股IPO或不受新法案影響
根據此前報道,美國參議院于5月20日通過了《外國公司擔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 ),旨在要求特定證券發行人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
根據記者查閱美國法律,采訪華爾街律師、赴美IPO券商、大學教授等多方后發現,中美兩國的相關規定,并非是完全沒有回轉余地的相沖。對于本次議案提出的外國公司審計問題,也并非首次在美國法規中出現,美國法律有相關“豁免”條例,且執行已久。
所謂的“豁免”條例,是指在美上市公司只需要換成注冊地在美國的審計機構,就可符合中美兩國的法律規定,繼續在美上市。業內人士表示,從去年開始,已經有很多中概股在進行IPO時,聘請的都是美國注冊地的審計機構,不存在審計底稿問題。
該議案被指專門針對中概股的審計問題。這個看似與中國法律法規完全相沖突的議案,讓市場立刻出現“中國企業赴美上市成歷史”等言論,中概股集體應聲大跌。
5月21日盤前,傳出百度考慮從納斯達克退市,以提高估值。百度盤前一度跳水跌超8%,隨后,百度官方回應稱退市相關說法系謠言。
對此,百度創始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李彥宏表示,“我們確實很關注美國從政府層面在不斷收緊對中概股公司的管制,我們內部在不斷地研討有哪些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在香港等地的二次上市。”
以下法案的主要內容:
1.任何一家外國公司連續三年未能遵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要求,將禁止該公司的證券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
2.將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它們是否為外國政府所有或控制。
法案生效大概率不會造成中概股集體退市從《外國公司擔責法案》可以看出,焦點在于上市公司必須提供審計底稿,這是中美兩國爭議已久的問題。
中國證監會等機構2009年制定《關于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
在《保密規定》中,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過程中,提供相關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在境內形成的工作底稿等檔案應當存放在境內。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涉及的跨境證券監管事宜應通過中國證監會進行,現場檢查應以中國監管機構為主進行,或者依賴中國監管機構的檢查結果。
不少聲音認為,若美國《外國公司擔責法案》最終通過并落地,那么中概股就必須接受PCAOB對會計底稿的審查,這將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使中概股公司面臨尷尬的境地,從而不得不從美國退市。
實際上,中美兩國對于審查審計底稿的爭端持續已久,并非剛剛出現。在2002年,美國頒發的《薩班斯法案》中也早已明確規定,在美上市公司的審計機構,必須配合PCAOB對于審計底稿的檢查,否則將面臨暫停執照、巨額罰款等懲罰。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美國證監會(SEC)根據豁免權相關方案,對于審計機構必須提供底稿的規定,并未完全嚴格執行。
資本邦獲悉,為中概股做IPO輔導的中瑞資本董事長張學榮稱,針對此情況,中概股只需把審計機構換成不受中國法律約束的美國會計所就可以了,只是會計成本會高于國內的會計所而已。
此外,據Wind統計,目前美股擁有247家中概股,其中164家在納斯達克,位居美股外國公司股票數量首位。若真的中國公司進行“一刀切”,將嚴重影響納斯達克的利潤情況。納斯達克高管近年來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歡迎中國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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