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信披違法違規!廣東榕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廣東榕泰21日晚間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未按時披露定期報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廣東榕泰表示,在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的調查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月28日晚間,廣東榕泰公告,公司原定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因新冠病毒疫情導致公司審計工作進度受到影響,年報審計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為確保定期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將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廣東榕泰并未如期在4月30日披露2019年年報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隨后,上交所向廣東榕泰下發監管工作函。
上交所表示,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年報,已經違反《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并可能觸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退市情形。按照上交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對廣東榕泰及相關責任人啟動公開譴責程序。
上交所還要求,公司和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妥善處理上述重大事項,嚴格落實相關監管要求,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風險揭示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對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我部將嚴肅追責,并提請證監會核查。
此外,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廣東榕泰股票于2020年4月30日起開始停牌。若在兩個月內仍無法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廣東榕泰股票應當復牌,并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對于廣東榕泰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5月7日,廣東證監局下發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對廣東榕泰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應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切實整改。同時,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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