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和新三板上市財務指標要求
2019年12月20日,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為穩步推進新三板改革,完善市場基礎制度,優化融資功能,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的決定》(以下簡稱《公眾公司辦法》)《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新三板掛牌財務指標要求
新三板掛牌強調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業務在報告期內應有持續的營運記錄,營運記錄應滿足下列條件:
(一)公司應在每一個會計期間內形成與同期業務相關的持續營運記錄,不能僅存在偶發性交易或事項;
(二)最近兩個完整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因研發周期較長導致營業收入少于1000萬元,但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3000萬元的除外;
(三)報告期末股本不少于500萬元;
(四)報告期末每股凈資產不低于1元/股。
主板上市財務指標要求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三)最近一期末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后)占凈資產的比例不超過20%;
(四)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中小板上市財務指標要求
中小板塊運行所遵循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與主板市場相同,中小企業板塊的上市公司財務指標要求與主板相同。
創業板上市財務指標要求
(一)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二)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
(三)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
(四)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中國證監會根據《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可不適用第(二)項規定和第(三)項“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規定。
科創板上市財務指標要求
科創板有五套發行標準,發行人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且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計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20億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且最近三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四)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3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
(五)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40億元,主要業務或產品需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市場空間大,目前已取得階段性成果。醫藥行業企業需至少有一項核心產品獲準開展二期臨床試驗,其他符合科創板定位的企業需具備明顯的技術優勢并滿足相應條件。
科創板除五套差異化的上市指標外,還允許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和紅籌企業上市:
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申請在科創板上市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之一:
(一)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
發行人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市值及財務指標應當至少符合下列標準中的一項:
(一)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100億元;
(二)預計市值不低于人民幣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
免責聲明
本欄目刊載的信息僅用于投資者教育之目的,不構成對投資者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當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做出決策。本欄目信息力求準確可靠,但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證,亦不對因使用該等信息而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