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領資本市場退市制度完善 創業板十年間1家退市
創業板運行十年,通過服務創新企業逐步發展成為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與此同時,創業板不僅在“入口”方面有所創新,在“出口”方面也實行嚴格退市制度。
據東方財富(14.730, -0.12, -0.81%)數據顯示,截至10月24日,創業板公司欣泰電氣由于存在欺詐發行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退市,占比0.13%。A股市場最近10年(以含創業板上市企業共3708家計),退市56家,退市比例為1.5%。創業板另有金亞科技(0.770, 0.00, 0.00%)(維權)、樂視網(1.690, 0.00, 0.00%)(維權)、千山藥機(3.810, 0.00, 0.00%)(維權)3家公司分別因連續三年凈利潤為負和2018年度凈資產為負暫停上市,比例為0.5%。A股市場同期暫停上市33家,比例為2.4%。
“財務造假不僅讓企業經營者和控制人獲取非法收益,更重要的是讓廣大投資者損失巨大,還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必須嚴厲打擊。此外,從創業板發展的角度看,讓樂視網等企業暫停上市非常必要,避免更大投資者的增大損失,有利于市場優勝劣汰,也給企業經驗者敲響警鐘。”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產業部副主任卞永祖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創業板退市制度發揮引領作用
值得關注的是,在創業板推出退市制度時,與主板相比,就增加了“凈資產為負”、“財務會計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成交量低于100萬股”等退市指標,通過設置市場化指標強化板塊風險控制機制。
此外,為完善市場優勝劣汰功能、遏制炒殼炒差不良風氣,創業板還于2012年發布《關于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相應修訂上市規則,進一步完善了退市制度體系:一是增加“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于面值”兩個退市標準。二是改進退市風險警示,并縮短資不抵債公司、成交量過低公司的退市時間,落實“快速退市”理念。三是嚴格恢復上市的審核標準。四是建立“退市整理期”制度。
創業板的退市制度改革中,凈資產等財務類退市指標、市場化退市指標、快速退市、嚴格恢復上市審核標準、設置退市整理期等規定在后續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中被借鑒或采納,可見創業板對健全完善我國資本市場退市制度起到了關鍵的引領作用。
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創業板退市制度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建議健全創業板市場的融資功能,優化市場資源配置,完善市場化退市條例,在通過注冊制優化創業板上市公司“進口”的同時實現“出口”市場化、制度化,促進形成符合中國資本市場特征、行政與市場條例相均衡的優勝劣汰市場退出機制。
退市方式或將更多元化
在資本市場發展過程中,創業板退市制度還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卞永祖認為,當前創業板還存在上市公司退市難的問題,也就造成了創業板新陳代謝不快、優勝劣汰不夠的問題,一些經營不善、發展前景不良的企業占用了寶貴的資源,并助長了炒作風氣,也影響了投資者價值取向,應該加大不良企業的退市力度。
眾所周知,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將加快推行,那么在此背景下,退市制度應如何配合注冊制的推行,以及如何更好地為創業板的存量與增量企業服務?
李湛認為,應借鑒美國等發達國家主動、多元化退市等經驗,在當前注冊制試行加快推進等金融改革的大環境下,未來創業板退市機制將逐步具備注冊退市、轉板退市、強制退市以及并購重組退市等多元化特征。
李湛進一步分析認為,針對目前創業板退市制度的現狀,可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優化:第一,完善退市制度,強化股價、股東人數、市值等因素在退市制度中的權重,豐富市場類指標在退市中的作用,均衡市場與行政退市條例的比例;第二,繼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結構,建立高效順暢的轉板機制;第三,繼續優化與推行投資者保護機制。對投資者而言,強制退市、轉板退市等面臨利益損失,建議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時優化投資者保護機制,保障投資者的合法利益。
“還要對企業信息透明度制定更嚴格標準,對于企業弄虛作假嚴重的情況要一票否決,從而對企業形成更大的威懾。”卞永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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