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1歲:加強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服務科創板
受理案件6600余起,涉案總額逾1100億元,在全國首創證券示范判決機制,集中管轄涉科創板訴訟……上海金融法院昨天迎來了一周歲“生日”,也展示了它驚人的成長速度。
“作為全國首家金融專門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標志著上海法院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進入了新階段。”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劉曉云介紹道,自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以來,制定了五年發展規劃綱要,積極服務保障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舉辦金融司法國際研討會,加強金融審判實務研究,并創新了十項工作機制,實現了從無到有的飛躍。
8月20日,在上海金融法院成立一周年之際,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金融審判理論專業委員會主辦的“金融司法與金融改革開放”學術研討會召開,圍繞“科創板及注冊制相關法律問題”“金融風險防范化解的司法應對”等兩大主題展開討論。
推進注冊制改革任重道遠
“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市場對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推進注冊制的認識在不斷深化,共識在不斷形成。”上海證券交易所首席律師盧文道認為,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推進注冊制改革,就是要在資本市場發行上市領域推進市場化改革,關鍵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這是一個根本的要求。有關部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發揮好作用,通過監管實現嚴格的信息披露。
盧文道表示,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建設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的過程中,一些制度安排體現了優勢。比如,目前152家已申報企業中,有20家企業選擇了未盈利的上市標準,有4家企業選擇了沒有營業收入的上市標準,有兩家紅籌企業在申報過程中,還有兩家企業采取同股不同權的制度安排,這些差異巨大的企業,現在都可以滿足信息披露的要求并沖刺科創板,正是體現了科創板的包容性。
“以信息披露為核心推進注冊制改革,盡管有了階段性的成果,但依然任重道遠。”盧文道指出,在科創板上真正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注冊制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特別是要把既定的改革要求和措施真正落實到企業的發行上市審核中,落實到發行承銷定價中,落實到發行人的信息披露責任中,落實到中介機構的把關當中。
他認為,未來還需進一步按照改革確立的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發揮市場主體和市場機制的作用,需進一步按照注冊制下的審核理念對標成熟市場的最佳實踐,把各方責任落實到位。在此過程中不斷提高三個質量,即:提高招股說明書等重要信息披露文件的質量,提高中介機構的把關質量,提高審核機構的審核質量。
“推出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對各市場主體的權責關系都進行了重構,市場化改革的進一步推進,也對司法審判提出了諸多挑戰。”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長林曉鎳認為,需從六方面積極采取措施:一是進一步提升涉科創板相關案件審理的專業化水平;二是支持證券交易所履行自律監管職能;三是有明晰中介機構責任的司法審查標準;四是探索與注冊制相適應的民事賠償制度,優化代表人訴訟的公告、通知、權利登記及推選代表人程序;五是加強與證券監管等機構的溝通協調機制,推動執法理念統一;六是加大對科創板案件的執行力度,探索建立行政罰款、刑事罰金優先用于民事賠償的制度。
金融審判面臨新形勢、新任務
“當前,我國金融業發展所面臨的不確定因素在增多,集聚的金融風險將不同程度地以金融糾紛案件的形式進入人民法院審判。如何應對新形勢下金融風險隱患疊加帶來的新挑戰,成為法院工作面臨的重大命題。”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談到。
他認為,隨著新的金融創新產品不斷出現,對防控和化解金融風險帶來了新的挑戰,這也是當前人民法院金融審判工作所必須面對和解決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新形勢下,人民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司法應對機制建設等問題的研究已迫在眉睫。對此話題,劉曉云介紹了上海法院近年來在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方面的實踐。
一是開展前瞻性調研。上海高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積極回應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過程中的司法需求,先后出臺了專項司法服務保障意見和具體的實施意見,建立完善與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相適應的審判工作機制。
二是積極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上海金融法院的成立標志著上海法院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進入新階段。
三是不斷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化解機制。《上海金融法院關于證券糾紛示范判決機制的規定》的出臺,開創了金融糾紛多元化解的新局面。
四是積極發揮金融審判延伸職能作用,通過充分運用金融審判大數據平臺,加強金融審判運行態勢分析等,提示金融風險,提出防治對策及規范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建議,為區域性、行業性、系統性金融風險防范和重大決策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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