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戰略配售有多火?8家公司“內部人”掏10億元
首批25家科創板公司合計募資370.18億元,其中戰略投資者認購6.29億股,合計涉及資金54.73億元,占募資總額的比例約為15%。25家企業的保薦機構全部參與跟投,且大部分為“頂格配置”,涉及金額約13.74億元;另有8家企業的高管與核心員工踴躍參與配售,涉及資金10.31億元。
高管參與戰略配售熱度幾何?保薦機構掏出了多少真金白銀跟投?隨著首批25家科創板公司發行結果出爐,戰略配售的“落地”數據一覽無遺。
據上證報記者統計,首批25家科創板公司合計發行27.82億股股份,募集370.18億元資金,其中戰略投資者認購6.29億股,合計涉及資金54.73億元,占募資總額的比例約為15%。
頗受矚目的是,25家企業的保薦機構全部參與跟投,且大部分為“頂格配置”,涉及金額約13.74億元;另有8家企業的高管與核心員工踴躍參與配售,涉及資金10.31億元。
8家公司“內部人”掏了10億元
憑借著超百億元的募資金額,中國通號成為首批25家企業中當之無愧的“巨無霸”。超過500人的認購團隊、高達6.36億元的投資額,也占據了“高管參與配售”陣容的半壁江山。
據披露,中國通號573名員工通過5個資管計劃參與戰略配售,合計斥資6.36億元認購了10873.3萬股股份。這也是首批公司中,唯一一家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認購戰略配售金額超過1億元的公司。
除中國通號之外,睿創微納、光峰科技、交控科技、心脈醫療、樂鑫科技、虹軟科技及安集科技亦有高管及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參與金額分別為6000萬元、7960萬元、5592萬元、7130萬元、5262萬元、5933萬元及1596萬元。
在認購股份占比方面,多家公司的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占發行總量的比例超過5%。其中,交控科技該比例最高,該公司由董事長兼總經理郜春海領銜,共有27名高管與核心員工參與認購,共獲配345.6萬股,占此次股份發行數量的8.64%,繳納資金為5620萬元(含經紀傭金)。
從參與戰略配售的人數來看,中國通號遙遙領先,573名員工來自公司多個部門,單個員工的出資金額大多在100萬元至200萬元之間。
與之相比,其他7家公司大多為高管參與認購。例如,光峰科技董事長李屹、總經理薄連明攜多名高管及核心業務人員參與認購,合計出資8000萬元認購454.87萬股,其中李屹一人就出資3510萬元,占到43.88%。
在投行人士看來,一般來說,機構投資者更多關心公司業務模式和盈利模式是否清晰。公司核心高管參與戰略配售,則直接代表著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根據規則,科創板公司的發行價格由詢價確定,完全市場化定價。科創板公司高管及員工參與配售,意味著他們與打新的投資者一樣,以發行價購買自家公司股份,但所持股份至少鎖定一年。
保薦機構真金白銀跟投13.74億元
作為科創板的創新制度,保薦機構的跟投狀況同樣備受關注。根據相關規則,首批25家公司均獲得保薦機構跟投,涉及股份數量合計7877.88萬股,涉及總金額13.74億元,該部分股份鎖定期為24個月。
從單家公司看,中國通號、虹軟科技兩家公司的保薦機構跟投金額均超過1億元。其中,中國通號保薦機構中金公司相關子公司中投證券參與跟投,跟投數量為3600萬股,占本次發行總量的2%,涉及資金2.106億元。虹軟科技聯席保薦機構中信建投(20.070, 0.01, 0.05%)、華泰聯合相關子公司建投投資、華泰創新參與跟投,跟投股份數量均為184萬股,涉及金額均為5313.92萬元。
在占比方面,大部分保薦機構采取的是“頂格”跟投的方式,即按照規則要求的上限參與跟投,獲得相應的配售股份。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引》明確,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券商跟投比例為5%,但不超過4000萬元;發行規模10億元以上、不足2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4%,但不超過6000萬元;發行規模20億元以上、不足5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3%,但不超過1億元;發行規模50億元以上的,跟投比例為2%。
例如,瀾起科技IPO募資金額約為28億元,跟投比例上限為3%。保薦機構中信證券(23.290, -0.14,-0.60%)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跟投獲配338.94萬股,占IPO發行數量的比例恰為3%。
當然也有公司的保薦機構跟投比例較高。例如,心脈醫療的聯合保薦機構國泰君安(18.120, -0.02,-0.11%)、華菁證券相關子公司證裕投資、華菁證券投資分別獲配86.52萬股股份,獲配金額均為4000萬元。心脈醫療此次IPO合計發行股份數量為1800萬股,國泰君安、華菁證券兩家保薦機構獲配比例已經達到9.61%。心脈醫療核心員工參與戰略配售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最終獲配154.2139萬股,約占本次發行數量的8.57%。
記者注意到,跟投比例較高的公司幾乎都是聯席保薦。按照規則,采用聯合保薦方式的,參與聯合保薦的保薦機構應當按照指引規定分別實施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并披露具體安排。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