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業微晶主動“撤單”IPO 第一大客戶合作細節受問詢
11月6日,上海恒業微晶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恒業微晶”)創業板IPO審核狀態變更為“終止”, 原因系發行人和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的審核。
回顧恒業微晶IPO歷程: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IPO申請獲受理;2023年5月31日,深交所向其發出首輪問詢,并于8月17日發出第2輪問詢函;11月6日,因主動“撤單”, 公司創業板IPO就此止步。
招股書(申報稿)顯示,恒業微晶主要從事分子篩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和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分子篩原粉、分子篩活化粉及成型分子篩。公司原計劃募資8億元,全部用于恒業新型分子篩項目。
股權結構上看,恒分投資為公司控股股東,持股比例為58.01%。戴聯平為實際控制人,直接持有并控制公司8.69%的股份及表決權,通過恒分投資、青溪磐石、億堃投資間接持有公司60.65%的股份并控制公司65.12%的表決權。因此。戴聯平合計持有公司69.34%的股份并控制公司73.81%的表決權。
值得注意的是,益志科技為公司股東,持有1.58%的股份,并且入股后于2022年一躍成為公司第一大客戶。
根據深交所現場檢查結果,益志科技向公司采購分子篩后銷售給普菲科。2022年底,恒業微晶集中發貨至益志科技,但終端客戶普菲科相關項目一直未開展裝填試車,不符合運至現場的分子篩一般在不超過15天投料使用的商業慣例。同時,益志科技支付公司款項的整體進度快于其向普菲科的收款進度。此外,益志科技在未與普菲科達成價格談判結果前接受恒業微晶兩次大幅調增單價,不符合一般交易習慣。
因此,在首輪問詢中,深交所要求公司說明2022年底向益志科技集中發貨的原因及合理性;益志科技在未與普菲科達成價格談判結果的情況即接受公司漲價的商業合理性;益志科技回款進度較快的原因,相關回款資金來源及其真實性等問題。
截至此次IPO終止,恒業微晶尚未回復第二輪問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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