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臺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
近日,省工信廳印發《海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加強我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細則》所稱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面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梯度銜接組成。
《細則》明確,省工信廳負責全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工作,負責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等工作,指導各市縣開展相關工作。市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優質中小企業申報、審核推薦、培育服務等具體實施工作。
參評優質中小企業應在海南省市場主體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業,企業劃型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原則上每年開展二次;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工作,原則上每年第二季度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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