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重點"翻牌"新四板,整合加速"轉板"還會遠嗎
規范新四板市場不僅利于新四板的企業有序發展,同時也利于新四板企業搭上新三板的列車。
在1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新四板”再一次被提到。本次會議確定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政策措施,拓寬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
區域性股權市場又稱“新四板”,是為其運營機構所在地省級行政區內中小微企業私募證券的發行、轉讓及相關活動提供設施與服務的場所,是私募證券市場的一種形式。(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旗下子公司前海智媒新四板服務商李經理13699772185)
國務院在會議上指出,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有序擴大和更加便利中小微企業股權融資,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對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使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升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具體措施主要有如下幾點:
1、促進區域性股權市場在規范中發展,發揮其主要服務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積極作用。對目前跨區域經營的,要抓緊調整規范。
2、各省(區、市)和計劃單列市區域性股權市場由1家機構負責運營。對同區域多家運營機構的,要積極穩妥整合。
3、實行合格投資者制度。參與區域性股權市場交易的,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具備一定條件的法人機構、合伙企業以及具備較強風險承受能力和一定規模金融資產的自然人等。
4、齊抓共管落實監管。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按規定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實施監管,并承擔風險處置責任。證監會負責對發行證券的范圍、交易方式、持有人數量等制定規則,并對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
早去年12月2日,彭博社曾援引知情人士稱,中國證監會已經制定完成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管規則,并上交國務院等待批復,將考慮允許部分區域股權市場掛牌公司到新三板掛牌。
知情人士稱,新規則施行前省級行政區劃內已經設立運營機構的,不再設立;尚未設立的,可以設立1家。新規則下,省級政府將負責當地區域性股權市場的日常監管,證監會將考慮允許部分新四板公司到新三板掛牌;區域股權市場公司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允許金融資產5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投資者參與。
昨天的國務院會議明確區域股權市場一不可以跨區域經營,二不可以同區域多家機構同時運營,即需要進行整合,不過未明確提到新四板企業轉新三板。
在實際操作中,其實已經有不少原本在區域股權市場掛牌的企業轉戰新三板,例如安運科技和大禹電氣。目前新四板企業到新三板掛牌在法律法規上沒有任何障礙,但也沒有什么綠色通道。企業一般先從區域市場摘牌,然后到新三板掛牌。
證監會副主席趙爭平11月份出席活動時透露,截至2016年9月底,各區域性股權市場共有掛牌企業1.35萬家,展示企業5.41萬家,累計為企業實現各類融資6450億元。
他提出,建立健全區域性股權市場與新三板的合作對接機制,以適當方式推廣地方經驗,支持地方政府將區域性股權市場作為中小微企業扶持資金的重要載體。
11月23日,解讀新三板專訪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董事長龔波,談到企業從區域性股權市場到新三板的轉板問題,龔波表示從四板到三板這種轉板是企業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過程,從中體現了四版市場培育企業的價值。
有觀點認為,或許新三板轉板創業板試點到來之前,新四板轉新三板也有望很快落地。
由于新四板是場外市場,受誘惑或干擾的因素較多,規范新四板市場不僅利于新四板的企業有序發展,同時也利于新四板企業搭上新三板的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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