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照明二次IPO又告吹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IPO基本信息情況表顯示,深圳金照明再次撤回IPO申請,這也意味著公司兩次沖擊IPO均失利。從招股書來看,金照明及實控人曾因單位行賄被罰及判刑,公司最近幾年業績大幅波動、客戶集中度高等問題或是其撤回IPO申請的原因。記者就IPO事宜向公司發送采訪問題,但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未得到公司的回復。
這不是金照明第一次撤回IPO申請。早在2020年7月,金照明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然而在2021年4月主動撤回申請 ,當年6月又宣布轉戰主板,保薦機構為第一創業。
資料顯示,金照明是一家集規劃、設計、實施及運維于一體的城市照明綜合服務提供商。
從公司業績情況來看,金照明2020年營收同比幾近腰斬,凈利潤也大幅下滑。
值得一提的是,金照明實控人李志強曾因單位行賄罪被刑事處罰。2013年5月,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因2010年及以前年度金照明及其時任法定代表人李志強構成單位行賄罪,金照明被判處罰金5萬元,李志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期二年執行。
發審委在反饋意見中表示,2021年4月李志強再次擔任發行人董事、總經理是否符合《公司法》關于董監高的任職資格要求,是否構成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公司以行賄犯罪檔案已刪除作為認定公司不存在相關違法犯罪事實或記錄的依據是否充分。
記者注意到,金照明客戶集中度頗高,公司營收主要源自前五大客戶。招股書顯示,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公司前五名客戶收入金額占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60.57%、84.12%、64.11%和72.24%。
對此,發審委曾要求金照明補充說明主要客戶的基本情況,說明主要客戶及其關聯方與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同業競爭關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截至去年上半年末,金照明75.45%的應收賬款余額賬齡集中在2年以內。對此,金照明在招股書中坦言,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上述客戶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將會使公司面臨信用減值損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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