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鋰電IPO臨門一腳“不好踢” 注冊期間又遭證監會問詢
江蘇華盛鋰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盛鋰電”)的首發可謂一波三折,3月7日提交注冊,3月16日卻又被中國證監會問詢。《電鰻快報》經調查研究發現,公司此次IPO招股書除了證監會問詢的問題外,還存在其他很多疑點。
對于本網發去的求證函,華盛鋰電一直未能回復。是不想回復,不能回復還是不敢回復?
實際控制人認定遭質疑
3月16日,證監會官網公布華盛鋰電科創板IPO注冊環節問詢問題。證監會就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公司收入、2020年以來海運形勢下,公司外銷情況等問題對華盛鋰電進行問詢。
其中,證監會請華盛鋰電說明金農聯系、敦行系控制的公司是否與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兩系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兩系及其控制的公司與公司是否存在交易或往來;說明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表決權委托前,認定沈錦良、沈鳴為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的依據是否充分,公司最近2年實際控制人是否發生變更等情況。
《電鰻快報》注意到,招股書顯示,沈錦良、沈鳴父子以及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華盛鋰電34%的股份。截至招股書簽發日,華盛鋰電共有39名股東,且各股東之間關系錯綜復雜。沈錦良、沈鳴、華贏二號、華贏三號、李偉鋒、袁洋、林剛、沈剛、袁玄、張先林、張雪梅為一致行動關系。此外,沈鳴、沈剛為沈錦良兒子,張雪梅為沈錦良配偶,袁玄為張雪梅兒子,袁洋為張雪梅孫子,沈銀良為沈錦良兄弟,沈強為沈錦良堂侄,張先林為張雪梅外甥女婿,朱解元為張雪梅妹妹的配偶 。
沈鳴為華贏二號的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并持有華贏二號 62.1762%的份額;李偉鋒、張先林為華贏二號的有限合伙人,分別持有華贏二號7.7720%、3.8860%的份額。
沈錦良為華贏三號的普通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并持有華贏三號 46.729%的份額;林剛為華贏三號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華贏三號14.0187%的份額。
除了以上股東關系較為復雜外,華盛鋰電的董事會組成也令人生疑。該公司現任的董事會由9名人員組成中,而其中 7名董事均由沈錦良、沈鳴提名產生,家族控股特征明顯。
由此可見,沈錦良、沈鳴父子通過一致行動人以及通過提名董事會成員牢牢控制著華盛鋰電,而且從各股東以及董事之間的關系可以看出,華盛鋰電的家族企業特征明顯。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作為一家家族企業特征明顯的上市公司,如果華盛鋰電的實際控制人利用其絕對控股地位,通過行使表決權對公司重大資本支出、人員任免、發展戰略等施加影響,將存在損害公司中小股東利益的可能性。
科創屬性屢遭問詢
《電鰻快報》還發現,作為一家擬登陸科創板的公司,華盛鋰電科創屬性卻屢遭問詢。
招股書顯示,華盛鋰電主要產品碳酸亞乙烯酯(VC)和氟代碳酸乙烯酯(FEC)是鋰電池電解液的重要原材料。該公司所處行業屬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2021年4月修訂)》(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中“新材料領域”中的“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鋰離子電池電解液被列入“3.3先進石化化工新材料”-“3.3.6專用化學品及材料制造”,但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重點關注到,華盛鋰電的主要產品無法直接對應其中的重點產品和服務。
華盛鋰電被要求說明,產品直接對應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2016)》、《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等國家科技創新戰略中重點產品或服務情況,是否屬于相關政策文件中重點產品的上游產品,并進一步說明是否符合《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
首輪問詢回復中,華盛鋰電指出《新材料產業發展指南》的重點任務“突破重點應用領域急需的新材料”提出新材料保障水平提升工程,其中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材料要求提升鎳鈷錳酸鋰/鎳鈷鋁酸鋰、富鋰錳基材料和硅碳復合負極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與循環壽命,開展高容量儲氫材料、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及防護材料研究,實現先進電池材料合理配套。該公司的主要產品鋰電池電解液添加劑對于提升鎳鈷錳酸鋰等正極材料和硅碳復合負極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與循環壽命具有重要作用,但相關回復內容卻以定性描述為主。
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要求華盛鋰電結合衡量鎳鈷錳酸鋰等正極材料和硅碳復合負極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與循環壽命的關鍵性能指標數據,定量分析公司主要產品提升鎳鈷錳酸鋰等正極材料和硅碳復合負極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與循環壽命的具體效果,進一步論證公司產品發揮的重要作用。
多次因環保問題遭處罰
華盛鋰電的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學性質,屬于危險化學品,因此環保以及安全生產應是該公司重要的關注點。
《電鰻快報》關注到,華盛鋰電在報告期內屢次因環保問題遭到處罰。招股書顯示,2017年11月15日,泰州市環境保護局在對泰興華盛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70合成車間1號、2號廢氣凈化裝置排放口采樣的樣本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超過了《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標準限值。2018年2月26日,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泰環罰字[2018]705號),對公司子公司泰興華盛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行為處以60萬元罰款并責令公司限制生產一個月,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2018年5月20日,泰州市環境保護局在對泰興華盛進行現場檢查時調閱固液焚燒爐運行記錄發現,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6日和2018年5月18日固液焚燒爐二燃室的出口爐溫未達到環評要求,不符合固廢焚燒爐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所需的條件。2018年6月14日,泰州市環境保護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泰環罰字[2018]2-67號),對公司子公司泰興華盛不正常運行固廢焚燒爐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的行為處以20萬元罰款并立即恢復固廢焚燒爐廢氣污染防治措施的正常運行。
此外,2021年7月19日,張家港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的一則預警通知顯示2021年7月15日19時左右,華盛鋰電固廢庫發生自燃,造成部分設備設施燒毀,未造成人員傷亡。
報告期內多次因環保問題被有關部門處罰,華盛鋰電在環保方面的意識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技術替代風險較大
《電鰻快報》經研發還發現,隨著行業的發展以及技術的迭代,新型技術路徑如氫燃料電池、固態鋰電池等可能對現有的液態鋰離子電池產生沖擊。若未來鋰離子電池的性能、技術指標和經濟性被其他技術路線的動力電池超越,鋰離子電池的市場份額可能被擠占甚至替代。鋰電池的技術發展路線也可能發生變化,固態電解質可能會逐漸替代傳統的有機液態電解液,從而導致對鋰電池電解液添加劑的市場需求下降。
目前,電解液中添加劑的質量占比一般在 2%-10%,成本占比約 10%-30%。主流添加劑 VC 的添 加比例在 1%-3%左右,且在磷酸鐵鋰配方中占比會更高;FEC 添加比例在 2%-10% 左右,如出現三元電池技術路線大幅替代磷酸鐵鋰電池技術路線市場份額,則可能導致該公司主要產品的市場需求減少。
雖然,招股書中指出,華盛鋰電還關注長效安全固態鋰電池材料的發展,著重于固態電池的電解質材料的設計與開發,以及相關的電極 材料穩定性和傳導性等材料的設計與開發,用于滿足下一代長壽命高輸出動力型固態鋰電池材料的市場需求。如硫化物固態電解質的研究開發,高導電性聚合物 的研究開發等,將為該公司在下一代固態鋰電池關鍵材料的研制及產業化等領域取得技術制高點,并積累相關產業化技術經驗。
科創板上市委在華盛鋰電的會后落實事項中要求華盛鋰電結合各主要動力電池廠商和汽車廠商公開披露的信息,分析氫燃料電池、固態鋰離子電池替代液態鋰離子電池的前景,說明在液態鋰離子電池可能被替代的背景下,該公司現有主要產品的市場空間是否將被大幅壓縮,并在招股說明書重大事項提示中補充披露相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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