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監管機制 北交所新三板公司質量持續提升
全國股轉公司和北交所將把穩增長、防風險、促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續提升科技監管、分類監管、專業監管能力,切實維護市場秩序,守牢風險底線,護航市場發展行穩致遠,服務中小企業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北交所、新三板2021年市場自律監管報告》顯示,2021年全國股轉公司和北交所不斷完善監管制度機制,多措并舉提升掛牌上市公司質量。
完善監管架構
《報告》稱,全國股轉公司和北交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持續完善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深化分層分類管理,發揮一體化全鏈條監管優勢,加強自律監管與行政監管協調,打造制度堅實、機制高效、合力凸顯的監管架構,全力保障深化改革的穩步推進。
健全規則體系,奠定制度基礎。立足北交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市場定位,在充分吸收經驗、深入論證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套既遵循證券交易所制度建設一般規律,又充分考慮創新型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差異化制度體系,共制定7件基本業務規則、14件業務細則、12件指引和18件指南,涵蓋發行融資、持續監管、證券交易及市場管理四大領域。堅持北交所與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對29件涉及新三板股票掛牌、持續監管、交易監管和市場綜合管理等業務的相關規則進行適應性調整,進一步提升掛牌公司監管規則的系統性與規范性。
深化分層分類,優化監管機制。落實分類監管、精準監管要求,不斷健全北交所和新三板自律監管機制,充分發揮層次遞進市場結構的全鏈條監管優勢。北交所上市公司監管做精,在與滬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保持總體一致基礎上,強化公告精準審查,對重點事項“快速反應、刨根問底”;創新層監管做細,細化各項監管要求,使信息披露充分展現行業特點,治理機制設置有章可循,培育公司適應更高發展需要;基礎層監管做實,抓住“關鍵少數”,匹配與公眾化水平與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監管安排,促進公司規范發展。
加強監管協作,發揮監管合力。外部協作有力,橫向深化監管協作,與31家證監局完成46家掛牌公司的年報現場檢查工作,以檢查促規范,形成行政監管與自律監管的優勢互補;縱向強化問題挖掘,向證監會報送監管線索99件,針對掛牌公司客戶、供應商等外圍主體聯合開展延伸核查,提高監管深入性和靶向性。內部協作有序,強化公司監管與中介機構監管聯動,開展定期報告跨部門聯合審查,提高監管效率;協調公開發行監管與持續監管銜接,建立擬公開發行公司監管檔案,發揮全鏈條監管優勢。
提高公司質量
根據《報告》,2021年,全國股轉公司和北交所以提高公司質量為主線,引導和督促北交所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掛牌公司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完善市場退出機制,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夯實中小企業在資本市場規范發展根基。
監管與服務并重,提高規范運作水平。堅持信息披露與公司治理雙輪驅動,強化定期報告審查,緊盯重大交易類、更正補發類、風險提示類等重要公告披露,同時整合2件信息披露指南,新增80余個公告模板,提升信息披露的規范性與便利性水平;開展公司治理系列專項行動,敦促公司自查整改薄弱問題,嚴把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財務造假和虛假披露、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三條紅線”,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形成。深化寓監管于服務,建立“管家式”直聯機制,與北交所上市公司以及近800家掛牌公司實現監管直達,做好日常業務“指導員”、監管規則“解讀者”、改革政策“宣傳兵”,激發企業規范運作內生動力。
健全市場退出機制,有序出清劣質公司。發布實施《終止掛牌實施細則》及配套實施指南,落實股東人數超200人公司摘牌后相關安排,完善強制摘牌情形和要求;對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等重大違法違規的327家公司、無主辦券商持續督導超3個月的9家公司強制摘牌,堅決出清劣質公司。構建多元化的北交所退市指標體系,完善定期退市和即時退市制度,建立差異化退出安排,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條件的可退至創新層或基礎層,實現風險“分類紓解、充分緩釋”。
壓實中介責任,發揮“看門人”作用。制訂證券公司執業質量評價細則,建立北交所、新三板一體化評價及監管框架,引導證券公司全面提升執業質量。建立審計機構執業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提高會計師事務所執業信息透明度。持續加強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及會計師審計業務監管,共發送97件對中介機構的年報問詢。強化中介機構追責,及時通過提示、約談等措施規范執業人員行為,全年對中介機構采取40件自律監管措施,切實壓實中介責任。
守牢風險底線
《報告》顯示,全國股轉公司和北交所持續健全風險防控處置機制,豐富科技監管“工具箱”,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市場運行合規有序,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強化風險防范,市場運行更平穩。突出監管重點,實施掛牌公司風險分級管理,將風險公司納入定期報告重點審查,通報證監局加入重點監管名單,實現監管資源的合理匹配,進一步提升風險防控能力。緊盯“關鍵少數”,加強北交所上市公司股東違規減持、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等行為的動態監測,防患于未然;嚴格監管實控人、大股東違規減持、短線交易、敏感期交易等行為,及時采取措施提醒合規交易。建立信息披露監管與交易監察聯動機制,對“蹭熱點”“炒概念”“忽悠式”披露多輪問詢,切實維護市場運行穩定。
推進科技融合,風險監控更智能。升級智能監管“利器系統3.0”,引入經營異常、失信、涉訴等外部信息,實現交易對手工商核查等新功能;優化業務系統公告智能審查,實時展現公司風險標簽與關鍵公告風險提示,探索對風險公司、風險事項的主動抓取和分類顯示,不斷提升公司風險監測能力。探索落地投資者特征畫像指標體系、關聯賬戶組分析等算法監管科技應用,豐富監察系統功能點,增強風險線索的發現、分析、預警能力。
嚴打違規行為,市場秩序更規范。發揮一線監管靈活、高效優勢,從快處理違規線索,及時采取公開問詢、發函關注等措施,探索更多采用約見談話等“接觸式”監管,實現違規風險“管早管小”。針對違規情節嚴重、市場影響惡劣的案件重拳出擊,配合證監會嚴肅查處個別公司虛假記載、財務不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抓董監高責任,切實提高違法成本。2021年,全國股轉公司共采取自律監管措施4119件,紀律處分1437件,北交所共采取自律監管措施4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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