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銀行IPO進程能否“破冰”
作為吉林省唯一的省級城商行,吉林銀行上市再被提及。吉林省日前披露的《吉林省金融業發展“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到,支持吉林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加快上市發展步伐。吉林銀行自2014年便有謀求上市的計劃,彼時年報披露該行力爭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實現上市目標,而隨后在2015年年報中,又將上市時間延長至未來五年。多次推遲后,吉林銀行上市計劃能否重新啟航?未來又將面臨哪些挑戰?
在“十三五”時期,吉林銀行資本實力顯著增強,成功邁入百億元注冊資本城商行行列,《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將支持吉林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加快上市發展步伐。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此前吉林省發行的126億元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吉林銀行就獲得了40億元額度,而剩余86億元則分配給了17家農商行。2014年吉林銀行就在年報中提及,將著手制定上市工作方案,對滿足上市條件、上市程序步驟、具體工作安排等做好系統籌劃,力爭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實現上市目標。
不過,在2015年年報中,上市計劃卻略有變動。吉林銀行在彼時年報中透露,該行將加快集團化發展步伐,力爭未來五年,發起設立1-2家業務專營子公司,擴大股權投資規模,成為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綜合性上市金融集團。
而在五年上市計劃到期的2020年,吉林銀行上市卻仍未見實質性進展,在該行2020年年報中也未再透露上市計劃。如今被《規劃》提及,對于吉林銀行而言意味著什么?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認為,對于吉林銀行而言意味著會得到更多的政策和資金支持,多渠道補充資本后,有利于加速推進不良資產處置進程,進而為上市鋪平道路。
在分析人士看來,吉林銀行上市一再推遲或與近年來該行管理層變動有關。今年11月,曾任吉林銀行副行長、后在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任副總裁僅4個月的王俊翔,因涉嫌隱瞞不報不良貸款、搞權色交易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而在王俊翔之前,吉林銀行已有多位高管“落馬”。2020年12月,該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楊盛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以下簡稱“雙開”);2019年11月,該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于次年11月被“雙開”;2019年7月,該行原副行長王安華也因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被“雙開”。多位原高管相繼“落馬”,吉林銀行新的領導團隊也在持續建設中。2019年11月和2020年8月,該行先后迎來了新任董事長陳宇龍和行長王立生,并于近期先后迎來丁劾鎮、張洪波兩位副行長。
截至目前,吉林銀行已形成了陳宇龍為董事長,王立生為行長,秦季章、王宏、邢中成、丁劾鎮、張洪波擔任副行長的高管架構。在中國(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資研究院院長王紅英看來,吉林銀行高管先后“落馬”實際上反映了銀行本身法人治理結構不合理的現狀,董事會、股東會尤其是監事會對于高管的監督是相對缺位的。在高級管理人員頻繁動蕩的背景下,會使投資者對于吉林銀行的發展缺乏信心,對于上市進程也會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
整體來看,吉林銀行經營業績朝著增長態勢發展,但該行部分指標卻超過了監管要求。截至2020年末,吉林銀行房地產貸款占比、個人住房貸款占比分別增至25.6%、18.11%,同比增長3.66個、3.27個百分點,超出監管對城商行房地產貸款占比不高于22.5%、個人住房貸款占比不高于17.5%的要求。
對于吉林銀行未來發展的建議,王紅英也認為,吉林銀行要強化法人治理結構,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業務能力,結合吉林區域經濟發展的特點,通過信貸、非信貸等綜合金融服務方式,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綜合技能。北京商報記者就上市計劃推動進展、經營業績等事宜嘗試聯系吉林銀行,但截至發稿未得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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