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守“三條紅線” 新三板開展掛牌公司治理專項活動
全國股轉公司10月13日發布通知稱,為進一步推動掛牌公司增強公眾公司意識,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促進掛牌公司整體治理水平提升,根據證監會公眾公司部統一部署,全國股轉公司將聯合各證監局開展掛牌公司治理專項自查及規范活動。
根據整體工作安排,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掛牌公司進行自查及自我規范,主辦券商或保薦機構進行核查。其中,精選層公司應當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自我規范,基礎層、創新層公司應當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自我規范。
自查內容全面立體
全國股轉公司介紹,上述專項活動旨在實現三個方面重點目標:一是落實“三個到位”,實現掛牌公司內部制度建設到位、機構人員設置到位、決策程序運行到位;二是嚴守“三條紅線”,要求掛牌公司不碰資金占用、違規擔保紅線,不碰財務造假、虛假披露紅線,不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紅線;三是推動形成公司治理長效機制,促進公司內生機制和強化外部監督約束有機結合,構建公司治理長效機制。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掛牌公司應高度重視,積極開展自查工作,對以下內容進行自查:一是內部制度建設,關注公司章程、三會議事規則、內控管理及信息披露管理等內部制度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業務規則相關要求;二是機構設置,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股東大會等機構是否健全;三是董監高任職履職,董監高是否具備任職資格,是否認真履職,重點自查董監高成員“家族化”“一人兼多職”等情形,對于創新層、精選層公司,還應關注公司董事,特別是獨立董事勤勉履職等情況;四是決策程序運行,關注“三會”運行決策情況,特別是董事會、股東大會程序是否規范、是否符合相關程序要求;五是治理約束機制,公司董事會是否采取切實措施保證公司資產、人員、財務、機構和業務獨立,公司監事會是否能夠獨立有效地履行職責等;六是存在的突出問題,公司是否存在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違規關聯交易、虛假披露、內幕交易及操縱市場等情況。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掛牌公司應及時披露自查過程中觸發信息披露標準的事項。同時,掛牌公司應披露本次專項行動自查、自我規范、檢查處理情況,基礎層公司在2021年年報中匯總披露,創新層、精選層公司在2021年年報披露同時進行專項披露,主辦券商或保薦機構同步發布專項核查報告。
券商積極開展核查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主辦券商或保薦機構應立即組織所督導的掛牌公司,按照清單要求嚴格開展自查工作,督促掛牌公司按照要求填報《掛牌公司治理專項自查及規范清單》,及時整改規范。
全國股轉公司要求掛牌公司積極配合主辦券商或保薦機構進行核查,主辦券商或保薦機構就其核查情況,對其督導的精選層、創新層公司及存在違規線索的基礎層公司出具專項核查報告,對不存在違規線索的基礎層公司合并出具一份核查報告。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針對存在突出問題未按期規范整改的掛牌公司,將聯合各證監局開展現場檢查及針對性核查,依法依規采取相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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