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本月或將發表SPAC咨詢文件
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擔任主席的金融領導委員會早前指,港交所或最快于第三季就引入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咨詢市場。
香港《無線新聞》報道,港交所正按照原定時間表,將于本月發表咨詢文件。
另一方面,新加坡交易所(SGX)已搶先于9月3日公布SPAC主板上市規則,并大削一半門檻,市值要求最低1.5億新加坡元(約8.6億港元)。
安永亞太區上市服務主管蔡偉榮表示,香港SPAC上市門檻應與主板一致,并有信心發展不會落后于亞太區內其他市場。
SPAC通常會由基金、名人、富豪、企業家等作為發起人(Sponsors),先出資成立一間沒有實際業務的「空白支票公司」(Blank Check Company),即「空殼公司」,再尋找投資者完成上市集資。上市后,只持有現金,以信托方式托管,主要「任務」是收購合適的目標企業,將業務注入,而收購建議須由股東通過。
SPAC運作流程簡介
(掛牌上市:www.kuaizho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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