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完善債券創新品種規則體系
13日,深交所修訂并發布《公司債券創新品種業務指引第1號——綠色公司債券(2021年修訂)》《公司債券創新品種業務指引第3號——鄉村振興專項公司債券(2021年修訂)》,通過完善債券創新品種規則體系,更好服務國家綠色發展與鄉村振興。
通過對業務指引的修訂,深交所進一步明確綠色公司債券募集資金應當用于綠色產業領域的業務發展,同時鼓勵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中設置與自身整體碳減排等環境效益目標達成情況掛鉤的條款,規定了碳中和債券募集資金主要投資領域。此外,新修訂的業務指引新增藍色債券相關要求,針對募集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海洋保護和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相關項目的綠色債券。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進固定收益產品創新,不斷完善創新品種規則體系,夯實筑牢資本市場制度基礎,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服務體系,針對固定收益創新產品實行“專人專審”,著力提高審核及服務效率,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樞紐作用,助力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更好服務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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