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ing)
投資銀行(Investment Banks)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并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中國和日本則指證券公司。 投資銀行的組織形態主要有四種:一是獨立型的專業性投資銀行,這種類型的機構比較多,遍布世界各地,他們有各自擅長的業務方向,比如中國的中信證券、中金公司,美國的高盛、摩根士丹利;二是商業銀行擁有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商業銀行通過兼并收購其他投資銀行,參股或建立附屬公司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在英德等國非常典型,比如匯豐集團、瑞銀集團;三是全能型銀行直接經營投資銀行業務,這種形式主要出現在歐洲,銀行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的同時也從事商業銀行業務。投資銀行主要有投資業務。四是跨國財務公司。
投資銀行一詞英文為“investment bank”,但是“investment bank”至少包含四層含義:其一,機構層次,是指資本市場的直接金融機構的金融企業;其二,行業層次,指投資銀行的整個行業;其三,業務層次,指投資銀行所經營的業務;其四,學科層次,是關于投資銀行的理論和實務的學科(包括《證券學》、《證券投資學》等)。當前國內學術界和實務界對投資銀行一詞的理解存在混亂,很大程度上是沒有辨別清楚這四個層次。其實這個英文詞組的四層含義都有相應的中文單詞,可以分別用投資銀行、投資銀行業、投資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學來表示。
投資銀行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是現代金融業適應現代經濟發展形成的一個新興行業。它區別于其他相關行業的顯著特點是,其一,它屬于金融服務業,這是區別一般性咨詢、中介服務業的標志;其二,它主要服務于資本市場,這是區別商業銀行的標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業,這是區別其他專業性金融服務機構的標志。
世界各國對證券公司的劃分和稱唿不盡相同,美國的通俗稱謂是投資銀行,英國則稱商人銀行。以德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家實行銀行業與證券業混業經營,通常由銀行設立公司從事證券業務經營。日本等一些國家和中國一樣,將專營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稱為證券公司。
投資銀行業是一個不斷發展變化的行業。在金融領域內,投資銀行業這一術語的含義十分寬泛。從廣義的角度來看,它包括了范圍寬泛的金融業務;從狹義的角度來看,它包括的業務范圍則較為傳統。
(一)狹義含義
投資銀行業的狹義含義只限于某些資本市場活動,著重指一級市場上的承銷業務、并購和融資業務的財務顧問。
(二)廣義含義
投資銀行業的廣義含義涵蓋眾多的資本市場活動,包括公司融資、并購顧問、股票和債券等金融產品的銷售和交易、資產管理和風險投資業務等。
投資銀行是證券和股份公司制度發展到特定階段的產物,是發達證券市場和成熟金融體系的重要主體,在現代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著溝通資金供求、構造證券市場、推動企業并購、促進產業集中和規模經濟形成、優化資源配置等重要作用。
由于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對投資銀行的界定也顯得十分困難。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國際上對投資銀行的定義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任何經營華爾街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都可以稱為投資銀行。
第二種:只有經營一部分或全部資本市場業務的金融機構才是投資銀行。
第三種:把從事證券承銷和企業并購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第四種:僅把在一級市場上承銷證券和二級市場交易證券的金融機構稱為投資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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