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
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全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 TSEC),簡稱臺證所或臺交所,位于臺灣省臺北市信義區的臺北101大樓之內,為主掌臺灣股票上市公司交易市場(即集中市場)的商業機構,也是中國臺灣唯一之證券交易所。1961年10月2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式被批準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對外營業。
臺灣證券交易所是主掌臺灣股票上市公司交易市場(即集中市場)的商業機構。1961年10月2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正式被批準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對外營業。在成立初期,證交所的辦公場所是向民間企業承租而來,當上市公司數目逐漸增加之后(尤其在1980年代后期尤其激增),交易場所開始不敷使用,使得臺證所被迫在臺北市區各地分散辦公。這個問題在2005年遷入臺北101后才獲解決。臺灣證券交易所的最高決策機構為股東大會,下設董事會,由13名董事組成,從中推舉產生5名常務董事,一名董事長。
企業在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上市要求
1.企業上市的適合范圍。臺灣OTC的規定是“本土的中小型公司”(包括新成立的公司)。可見,此規定是比較寬松的,所以便上市企業的產業領域遠遠超過了高科技范圍。
2.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經兩家以上證券商書面推薦。
3.企業上市的業務記錄。至少有三年的業務發展過程。決算營業利益及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之比率最近年度達4%以上,且其最近一會計年度決算無累計虧損者;或最近平均達2%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獲利能力較前一年度為佳者。
4.企業上市的盈利要求。臺灣OTC規定在上市前兩年內,每年的合并全年收入及除稅前純利必須為資本總額的2%,但符合資格的科技類企業則不受此條例的限制。
5.企業上市的信息公布。臺灣OTC規定每季度進行報告,及時披露重大消息,遵守一系列有關維持上市地位數值的標準。
6.最低公眾持股量。持有股份1000股至50000股的記名股東,人數不少于300人,且其所持股份總額合計占發行總額10%以上或逾500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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