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稀釋
當公司具有復雜的股權結構,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轉換的優先股以外,還有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認股權證的時候,由于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可以通過轉換使自己成為普通股股東,認股權證持有者可以按預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其行為的選擇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變小。通常稱這種情況為股權稀釋,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的稀釋。
由于我國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屬于簡單股權結構,中國證監會還未對復雜結構下的每股收益的具體計算方法做出規定,原則上規定發行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種類股票的公司應該按照國際慣例計算該行指標,并說明計算方法和參考依據。
短期股權稀釋
所謂股權短期稀釋,是指單位股利的暫時性下降。當企業購并溢價小于或等于企業購并協同效應時,雖然從理論上或長期來說,是不會導致股權稀釋的。但短期單位股利攤薄依然不可避免。這是因為,企業購并協同效應的實現主要取決于目標企業潛在價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標企業潛在價值,則不僅需要具備特定條件(資金、技術、高效管理等),而且需要一定的整合時間。由于在目標企業潛在價值沒有完全挖掘出來之前,企業購并增值額肯定會小于購并溢價,從而會出現主并企業股東的股權稀釋現象。
長期股權稀釋
所謂長期股權稀釋,是指單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造成這種股權稀釋的根本原因是購并溢價大于企業購并的協同效應。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購并協同效應完全得以實現,企業購并增值額依然不能彌補購并溢價,從而單位股利攤薄現象無法自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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