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
民間資本就是民營企業的流動資產和金融資產。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創造了大量社會財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間資本。
2010年國務院發通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以市場經濟為取向的改革,創造了大量社會財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間資本,但民間金融沒有得到政府的認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民間資本沒有獲得它應有的增值能力。與此同時,民營經濟的發展得不到所需的資金供給,造成了資金供求的嚴重失衡。進一步發展民營經濟,必須重視發揮民間資本的作用,實現民間金融正規化、合法化,加速發展民營金融,加強對民營金融的規范和監管以使民間資本發揮出應有作用。
所謂民間資本就是掌握在民營企業以及股份制企業中屬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資本的統稱,就叫做民間資本即民間資金。
民間資本,主要是指私營企業和個人的資金。個人投資,包括全體公民的個人投資.重視、啟動民間資本,就是要認識到私營企業和個人投資的經濟、社會效果,鼓勵私營企業和個人對西部開發進行投資,實行對投資者給予優惠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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