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購
股權收購,股權收購是指非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從而獲取經營控制權,成為該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一般來說,控股數只要超過50%以上就可以獲取該公司的控制權,而在50%以下的控股只能稱為投資,所以大家應該把股權收購與股權投資區分開來。
股權收購的流程
股權收購有六個階段,分別是意向階段、籌備階段、盡職階段、協議談判階段、協議簽署階段、變更登記。下面我們有一個小案例來講解這個流程是怎么運行的。
股權收購:意向階段
A公司是一家公司,它看中了B公司在某領域的產業,想對B公司進行收購并成為B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對B公司的資產及運營情況等進行初步了解之后,A公司與B公司進行洽談,B恰巧也愿意將股份出讓給A,于是兩個公司邊簽訂了合作意向書。
股權收購:籌備階段
簽完意向之后,兩方開始組織人馬對整個收購計劃進行談判了,A找來了律師、評估中介等人組成一隊,并且與中介機構簽立聘用合同跟保密協議,而后還跟B簽了《收購框架協議》跟《保密協議》。
股權收購:盡職調查階段
這是流程中較為復雜的一個階段,首先由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人對這個收購計劃寫一份《盡職調查清單》;接著由A和B針對這個調查開一個會議,內容為確定以上等人工作計劃以及人員的安排,確定盡職調查的工作安排跟聯系人員;B公司根據清單的要求籌備全部資料,建立一個盡職調查檔案庫;接著,由參與調查的律師等人員進B公司所提供的場所進行調查;而后律師需趕往國土局、工商等部門查詢,并核實B公司所提供的信息,包括土地房產,股權狀況等信息;如若律師等人在盡職調查中發現有任何問題可向B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員工進行詢問;律師根據前期調查的基礎上,向B公司發出第二次盡職調查清單;B公司按照清單要求再次準備資料;最后,律師根據調查結果出具《盡職調查報告》,會計師出具相應財務調查報告,而評估師出具評估報告。
股權收購:協議談判階段
A公司跟B公司就收購等事項進行溝通談判,根據兩個公司談判的情況,律師起草一份《股權轉讓協議》。
股權收購:協議簽署階段
A與B參考轉讓協議事項后開始履行各自公司內部決定審批等程序;需要注意協議內要明確注明股權轉讓正式生效是哪一天以及錢是什么時候轉讓給對方公司,雙方需進行一個約定;兩方公司簽完《股權轉讓協議》后便開始辦理公證。
股權收購:變更登記
對于需要修改目標公司章程以及新股東決議文件、董事會決議文件等,由律師起草修訂;雙方簽署股權變更登記所需要的文件后再共同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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