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審查中的幾個隱性風險
在IPO發行與審核從嚴格局確立的大背景下,新發審委嚴字當頭、以嚴立威,受到市場好評。不過據筆者的觀察,還有幾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仍未引起發審委的足夠重視。
一、上市前突擊分紅、大額分紅、頻繁分紅等非正常分紅。擬上市公司在IPO前夜,突擊分掉幾乎所有的利潤,是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
對此,公眾雖然詬病已久,但這一問題證券法、公司法中并未有明確規定,投資者也徒唿奈何。從資本市場法治的角度來說,A股市場發育還不成熟,這是一種利用法律漏洞的監管套利行為。筆者認為應在即將修訂的證券法中,禁止上市公司IPO前突擊大額分紅。而在證券法修訂前,發審委可將此類公司視為有瑕疵的問題企業暫緩審核。
二、上市前后以巨額資金購買理財產品,“不差錢”公司IPO募資的正當性受到質疑。
企業進行現金管理無可厚非,但在IPO前后以巨資理財甚至以募集資金購買理財,則讓投資者產生疑問:既然公司并不缺錢,為何還要IPO?
三、對賭協議的隱性化。
對賭協議對于創業公司來說,是一把雙刃劍。監管層也對IPO中的業績對賭高度重視,明確上市時間對賭、股權對賭協議、業績對賭協議、董事會一票否決權安排、企業清算優先受償協議等五類PE對賭協議,都是IPO審核的禁區,所有簽有這類協議的公司都必須在上市前清理。這類對賭協議也違反我國公司法,但在實踐中部分公司在IPO前夕把對賭協議進行了掩藏,成為隱形的抽屜協議。這也需要警惕。
四、新商業模式的伴生風險。
隨著新經濟的興起,部分電商、ODM貼牌模式企業謀求上市,這些新經濟公司奉行互聯網思維下的“極致單品”策略。這類企業是新商業模式,還是單一產品隱含持續盈利的巨大風險?也需要發審委加以鑒別。
五、部分公司IPO前幾年業績暴增,毛利率異常,這類公司往往IPO之后旋即業績變臉。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版權歸屬于原作者或網站,如有侵權請立即與我們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