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IPO定價的原則
香港IPO 銷售分為兩部分:香港公開發售 (Hong Kong Public Offering, HKPO)和國際配售(International Offering)。
上市條例規定香港公開發售部分最少占IPO 的10%,是給散戶打新的。市值大 (超過100億港元) 的公司可以申請豁免,把比例降至5%-20%,以保證散戶有足夠的機會參與。
港股另設回撥機制。如果公開發售部分(10%)的股票認購熱情非常高漲,承銷商會酌情將分配給大客戶的貨按照一定比例回撥給二級市場,這個比例和實際超購的倍數有關,最多占IPO的50%。
而“大頭”在國際配售部分,對象是基石投資者、機構投資人。這部分占比90%。國際配售通常只開放給承銷投行的客戶,通常是基金和高凈值人士(富豪),一般散戶沒有途徑參與。
實際上,香港IPO 定價是由上市公司和承銷商(投行)決定,大家平日到的公開招股只是發行的最后幾天,如果沒有回撥,香港公開發售只占整個IPO 的一小部分,而且香港公開發售部分不能限價下單,因此對整個IPO 的定價并無參考價值。
對IPO 定價有決定性影響的其實是國際配售部分,這部分的路演會做一至兩星期,其間投行會進行建檔,收集世界各地投資者的訂單。
與香港公開發售部分不同,國際配售的投資者是可以指定價格的,可以落限價訂單,建檔完畢后投行會綜合所有訂單的價格敏感度和投資者類型來定價,這個非常取決于個別投行銀行家的功力和經驗。比如長線大基金(會長坐,對后市交易有利) 限價在20港元,但對沖基金(很大機會上市第一日即拋) 有足夠的訂單把價格定在25港元,這個時候就很視乎投行的決定,定價在哪里,分貨給誰,這些都對后市表現有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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