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購重組停牌要多久
企業并購重組是指兩個公司進行收購合并、組建成新公司或者互相參股,它同廣義的兼并收購是同一個意思,并購重組的好處也有很多,對企業發展有很大的幫助。企業并購重組后一般都有一個停牌期,那么這個停牌期限為多長呢?
企業并購重組審核流程為:受理、初審、反饋專題會、落實反饋意見、審核專題會、并購重組委會議、落實并購重組委審核意見、審結歸檔。具體審核內容如下:
一、受理
中國證監會受理部門根據一系列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的申請文件,按程序轉上市公司監管部。而后監管部對這些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對于需要補正申請材料的按規定補正,認為申請材料已經備齊的并且符合受理條件,可按程序通知受理部門再做出受理決定,若未在規定時間內補齊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受理部門不予受理決定。
二、初審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后,上市公司監管部并購監管處室根據申請項目具體情況、公務回避的有關要求以及審核人員的工作量等確定審核人員。并購重組審核實行雙人審核制度,審核人員從法律和財務兩個角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閱,撰寫預審報告。
三、反饋專題會
反饋專題會主要討論初審中關注的主要問題、擬反饋意見及其他需要會議討論的事項,通過集體決策方式確定反饋意見及其他審核意見。反饋專題會后,審核人員根據會議討論結果修改反饋意見,履行內部簽批程序后將反饋意見按程序轉受理部門告知、送達申請人。自受理材料至反饋意見發出期間為靜默期,審核人員不接受申請人來訪等其他任何形式的溝通交流。
四、落實反饋意見
申請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受理部門提交反饋回復意見,在準備回復材料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與審核人員以會談、電話、傳真等方式進行溝通。需要當面溝通的,上市公司監管部將指定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在辦公場所與申請人、申請人聘請的財務顧問等中介機構會談。
五、審核專題會
審核專題會主要討論重大資產重組申請審核反饋意見的落實情況,討論決定重大資產重組方案是否提交并購重組委審議。
審核專題會討論決定提交并購重組委審議的,上市公司監管部通知相關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請停牌事宜。審核專題會討論后認為重組方案尚有需要進一步落實的重大問題、暫不提交重組會審核的,上市公司監管部將再次發出書面反饋意見。
六、并購重組委會議
并購重組委工作程序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執行。
并購重組委會議擬定召開日的4個工作日前發布會議公告,公布審核的申請人名單、會議時間、參會重組委委員名單等。并購重組會以記名投票方式對重大資產重組申請進行表決,提出審核意見。每次會議由5名委員參會,獨立表決,同意票數達到3票為通過。并購重組委會議對并購重組申請進行表決后,中國證監會發布審核結果公告。并購重組委會議認為申請人應就相關問題進一步落實的,將形成書面審核意見。
七、落實并購重組委審核意見
對于并購重組委會議的表決結果及書面審核意見,上市公司監管部將于會議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及其聘請的財務顧問進行書面反饋。
申請人應當在并購重組委審核意見發出后10個工作日內向上市公司監管部提交書面回復材料。上市公司監管部對審核意見的落實情況進行核實,并將核實結果向參會委員反饋。
八、審結歸檔
上市公司監管部履行核準或者不予核準并購重組行政許可的簽批程序后,審結發文,并及時完成申請文件原件的封卷歸檔工作。
一家普通的企業在進行并購重組的時候,最快可以在二十一天內走完全部審核流程,而最慢可能就需要等待三十天。大家在申請審核的時候只要資料合法合規,一定會盡快通過的。
并購重組并購重組停牌時間規定:
1、深交所2014年11月做出的專項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三個月,停牌三個月后如公司仍申請繼續停牌,公司股票是否復牌或繼續停牌以及停牌期限長短等將視相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內幕交易防范與維護投資者交易權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而定。”
2、上交所2015年1月發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指出,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后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并申請復牌。如因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文件等原因,可以繼續停牌不超過2個月,并在停牌3個月期滿前召開投資者說明會。如上市公司預計因上述事由導致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后5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如擬繼續推進重組,除應召開董事會審議并向交易所申請繼續停牌外,還需在繼續停牌期間每月召開一次投資者說明會。
按照新規則披露的原則,停牌時間上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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