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股權融資提速規范私募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
事件描述
證券業協會組織起草《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范》及《證券公司另類投資子公司管理規范》,要求券商健全私募基金和另類子公司管理體系。
事件評論
規范分別從設立要求、業務規則、負面清單、內部控制等方面對私募子公司和另類子公司經營進行約束。1、私募和另類子公司均要求全資設立;2、分別開展私募投資基金和證券自營以外的金融產品和股權投資;3、私募子公司自有資金僅限投資自身設立的基金或用于流動性管理,另類投資禁止融資;4、兩者均不得設立子公司,除基金管理機構外不得下設二級機構;5、兩者均需納入母公司統一的合規和風控管理體系,其中集合資管和私募、自營和另類業務的管理尺度和標準將實施統一管理。
私募業務范圍松弛有度,另類監管正式落實到細則。私募子公司監管調整較為明顯,相較于2014 年《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規范》,新規主要變化:
1、子公司由直投改為私募;2、自有及閑散資金使用范圍收窄,自有資金使用限于國債、投資級公司債等品種,取消公募基金和資管計劃;3、調低持有基金管理機構比例從51%至35%。另類監管從宏觀到細則,2012年證監會修改《關于證券公司證券自營業務投資范圍及有關事項的規定》,允許券商設立另類子公司投資“證券自營投資品種清單”以外的金融產品,本次另類子公司規范文件落地,表明另類投資業務進入規范發展階段。
IPO 和再融資提速背景下,預期券商直投和另類業務將加快發展,文件規范有助于券商子公司有序健康發展。目前來看,券商直投子公司和另類業務已經對于券商業績形成一定貢獻,截止2016 上半年私募子公司和另類子公司對券商利潤貢獻分別約為2%-8%和1%-5%,預計合計凈利潤貢獻5%-15%,其中中信、廣發、海通等大型券商的私募和另類業務收益良好。
但同時由于子公司經營相對靈活,券商私募和另類投資業務經營規范程度不高,預計新規落地后將加速行業規范發展,強化子公司經營約束。監管與我們策略中對于直投另類業務的關注高度吻合,推薦關注直投另類彈性較高的券商。當前階段,一方面流動性在逐步改善,另一方面券商估值具備安全邊際,我們強烈建議配置券商板塊,個股推薦中信證券(600030,股吧)、國金證券(600109,股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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