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選層落地,未來可期?
【新三板改革配套規則征求意見稿出爐 增設精選層入圍門檻四選一】近日,為落實證監會黨委關于深化新三板改革的戰略部署,進一步完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各項制度安排,全國股轉公司圍繞發行融資制度、市場分層管理、交易制度改革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核心內容制定或修改相關自律規則征求意見稿。其中備受關注的精選層在修訂后《分層管理辦法》中得到了體現,并從市值條件、財務條件、股權分散度條件以及規范性要求等方面對精選層的門檻進行了規定。
什么是新三板
在了解新三板之前,咱們先了解下三板市場。
三板市場的官方名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指證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業務設施,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轉讓服務業務,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三板”市場的前身是STAQ、NET以及“老三板”。
后來為了規范三板市場,激活三板市場的流動性,同時為更多高科技成長型企業提供股份流動的機會,推出了新三板,其主要職責是:1、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2、承接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A股那些被退市的上市公司一般都會在新三板掛牌),為其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3、解決已被取消的STAQ、NET 系統掛牌公司的股份流通問題。
新三板當前制度與現狀
根據現行制度安排,新三板要求500萬元的合格投資者門檻,采用盤中做市交易或者非連續競價交易模式,并限制定向發行股票。
新三板之前劃分為基礎層(目前8,507家企業)和創新層(目前677家企業),其中創新層在要求融資能力和股權分散度的基礎上區分了業績、增長性和市值三套指標。
造成的結果是新三板流動性較弱(近萬家企業每天的交易金額不如一家主板上市公司)、融資能力也不強(主要由現有股東或內部員工參與,外部投資機構參與度較低),然后就是掛牌企業日益減少而摘牌企業日益增多(目前后者已經嚴重超過前者),很多投資機構虧損嚴重深度套牢,很多券商因為性價比太低已實質性放棄這塊業務。
為了大力支持中小企業(新三板掛牌企業中,中小企業占比94%)與民營經濟(新三板掛牌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93%)發展,解決IPO“堰塞湖”問題,在此背景下新三板的改革已經刻不容緩。
新三板的改革方向
證監會以新聞發布會的形式發布的《證監會啟動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明確了新三板未來五大改革方向如下:
一是優化發行融資制度,按照掛牌公司不同發展階段需求,構建多元化發行機制,改進現有定向發行制度,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層企業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持續推進簡政放權,充分發揮新三板自律審查職能,提高融資效率、降低企業成本,支持不同類型掛牌企業融資發展。
二是完善市場分層,設立精選層,配套形成交易、投資者適當性、信息披露、監督管理等差異化制度體系,引入公募基金等長期資金,增強新三板服務功能。
三是建立掛牌公司轉板上市機制,在精選層掛牌一定期限,且符合交易所上市條件和相關規定的企業,可以直接轉板上市,充分發揮新三板市場承上啟下的作用,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四是加強監督管理,實施分類監管,研究提高違法成本,切實提升掛牌公司質量。
五是健全市場退出機制,完善摘牌制度,推動市場出清,促進形成良性的市場進退生態,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轉板上市條件
根據證監會公告,轉板上市需要滿足三個前提:
1、首先必須是精選層
2、在精選層待夠一定期限(預計1年以上)
3、滿足交易所上市條件(主要三點:①股本(主板與中小板5,000萬元、創業板與科創板3,000萬元);②公開發行股票25%以上(超過四億股本10%);③市值與財務指標門檻。
從門檻來看是不低的,如果真想激活新三板市場的積極性,恐怕還需要配套差異化制度。
比如:
1、公開發行。允許精選層企業面對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2、交易。實施連續競價交易或者混合做市制度。
3、投資者門檻。精選層的個人投資者門檻降低至50萬元。
4、公募基金、保險等資金入市。允許公募基金等機構資金進入新三板精選層市場。
5、監管。精選層比照上市公司監管,納入各地證監局的日常監管,包括:現場檢查、年報審計監管、財務核查等。同時精選層要求建立獨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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