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板掛牌企業如何轉新三板?
四板和新三板都是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板市場對于暫時不能在新三板或IPO的中小微企業來說,提供了一個重要的投融資渠道,而新三板按照目前IPO的提速現狀,很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直接轉創業板、中小板或主板。
對于一些有上市意愿的企業來說,四板到新三板再到主板或創業板,中小板,這樣的一條上市道路需要步步為營,那么四板的掛牌企業要如何才能轉新三板呢?
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在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進行股權非公開轉讓的公司也可以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份,但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必須符合《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的規定;
二是股份公司必須符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掛牌條件。全國股份轉讓系統鼓勵滿足上述條件的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掛牌公司申請到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由于區域性限制,特別優秀企業的在四板已無法滿足融資需求,從而迫使四板急需打通向高層次資本市場的上升通道。而四板轉三板的頂層設計也先后表態:
1、2016年12月19日,國務院發布的《“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建立全國股份轉讓系統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合作對接機制。”四板轉板新三板的研究,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規劃問題。
2、近期,證監會也表示當前正在研究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市場合作對接機制,其中包括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開展新三板推薦業務試點。
3、去年11月份,股轉系統也解除擬申請轉板企業所在區域股權轉讓市場必須通過驗收的前置條件,明確擬轉新三板企業股東人數必須低于200人、四板掛牌期間必須嚴格遵守38號文規定等準入標準。
附新三板掛牌條件:
1、 依法設立且存續(存在并持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
3、公司治理機制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4、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6、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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