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協議轉讓規則
股轉系統和各類的關于新三板的投融資會議等等,每次不討論一下股票的轉讓方式那就不夠高大上,而討論的重點基本上都放在這個市場目前獨有的股票轉讓方式-做市轉讓,對于協議轉讓甚少進行解讀,也許股轉系統公司認為這個市場的所有投資人都了解和清楚:”中關村試點期間協議轉讓方式“。然而在實際工作中與這個市場交易參與者或擬參與者的溝通過程中發現其實對于協議轉讓存在著不少誤解、誤讀和識會。所以還是從實際交易的角度來看看這個協議轉讓的交易過程,也許會理解至一些東西。
什么叫協議轉讓?按字面意思解釋,協議轉讓就是買賣雙方達成了意向,然后簽訂協議,確認成交,完成股票轉讓。但是,新三板是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場所而且有指數、有行情、有交易系統,轉讓個股票肯定不需要交易的雙方約個地點見個面簽個協議來完成股票的轉讓吧,這必須是肯定的。
目前投資者通過協議協讓方式交易股票時有三種委托,分別為意向委托、定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那么在我們日常使用的各證券服務商提供終端交易軟件中,應該都可以看到這樣的界面:
1、意向委托:意向委托申報不具備成交功能,只向市場發布,不參與撮合。
囧:這個意向委托申報功能真不知道在哪,也許類似于現在的股權交易中心顯示屏上發布的:XXX公司擬轉讓股權多少,歡迎來約。(應該是要約邀請,證券服務商應該實現這個功能,這樣來撮合大宗產易產生多好。),純屬猜測,如果誰清楚,請告知,謝謝。
2、定價委托和成交確認委托:定價委托是向市場提供交易價格申報,而成交確認委托需要分點擊成交確認委托(協議轉讓成交確認)和互報成交確認委托(協議轉讓互報成交確認),要重點說明的是:定價申報報送時,無須填寫約定號,主機系統接受后自動分配約定號。這就是說交易者通過定價申報買入/賣出來參與標的交易,真的不需要給對方打電話,也不需要約見,更不需要簽股票轉讓協議,看中了哪個標的,就通過這個定價申報發出你的要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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