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會并不等于企業真正上市
企業成功過會讓很多人驚喜異常,但過會后因種種原因未能上市的企業仍然存在,甚至“中簽”企業選擇了暫緩IPO計劃,但此“中止”非彼“終止”!
萬眾矚目的螞蟻集團科創板IPO,這場轟動中國資本市場的財富盛宴牽動著億萬人的神經!螞蟻上市能帶來財富升值,若其成功,能為世界帶來多少個千萬富翁!又將增加多少人大踏步走在通往財富的康莊大道?
But,這關我什么事啊!
即將上市前夜,螞蟻集團(688688.SH、6688.HK)在滬市科創板IPO計劃突然暫緩。2020年11月3日晚間,上交所公告稱,暫緩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上市。
隨后,螞蟻集團在港交所發布公告,同時進行的H股于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亦將暫緩。
顯然,從字面意思來看,暫緩上市并不意味著終止上市,交易所這一舉措無疑讓螞蟻集團后續的上市之路充滿迷霧。但讓我們明白了原來過會并不等于真正上市!
其實,通過發審會只是IPO過程中的一步,后面還有好幾步,最重要的是要拿到證監會的IPO批文,才能成功發行上市。據了解,發審會上都會提出很多問題,被提出問題的企業屬于有條件過會,需要進一步補充、核實資料,等待證監會發審委答復。只有等到保代封稿后,證監會才會給出IPO批文。
如果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不符合發行條件的事項,可能就要重新上會,或者無法拿到IPO批文。
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暫緩科創板上市,而另一家公司IPO的經歷卻不是簡簡單單暫緩的問題了。
IPO經歷頗為曲折
寧夏日晶的IPO經歷頗為曲折。2012年5月3日,創業板發審委審核4家公司首發申請,包括寧夏日晶在內的3家公司獲得通過。眼看上市就要成功了,2012年6月底,一份實名舉報函被送到了證監會,舉報對象正是已經過會的寧夏日晶,舉報人是上海漢虹精密機械有限公司。
原來,寧夏日晶過會后,上海漢虹發現其股東之一的程旭兵,原來是其公司技術主管。上海漢虹認為,程旭兵違反了競業限制和技術保密協議。
不過,寧夏日晶的保薦機構和地方證監局核查后,并未發現舉報信反映的問題。
此后,上海漢虹又對寧夏日晶提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侵權訴訟,稱其涉嫌侵犯上海漢虹的知識產權。
寧夏日晶自此卷入了與上海漢虹的知識產權糾紛中,期間經歷了長達13個月的IPO暫停期。
2014年3月,寧夏日晶更名為盈谷股份,并于當年7月4日正式在新三板掛牌轉讓。在新三板的盈谷股份采用做市轉讓,交易較為活躍,最新股東數為314戶;掛牌以來,盈谷股份進行了3次定增,合計募資3.52億元。
盈谷股份掛牌后不久,便開始探索黃金冶煉業務,業務朝多元化方向發展。2016年,其凈利潤達到5304萬元;營業收入達到22.37億元,是2012年過會時的13倍。
這家企業成功過會卻因為被舉報存在問題,最終被拖延了兩年多的時間才成功上市。提到“成功過會卻遲遲無法上市”,就不得不提創下IPO歷史上最長批文等待期紀錄,被稱之為A股“釘子戶”的喬丹體育。
A股“釘子戶”
喬丹體育在2011年11月25日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委2011年第263次會議審核,成功過會,但直到2020年,喬丹體育仍未獲得批文。按照當時的計劃,喬丹體育將于2012年3月底前實現A股IPO上市,成為當時的“A股第一體育品牌”。但遺憾的是,上市前一個月,喬丹的一紙訴訟,讓喬丹體育的IPO進程就此擱淺。
2012年2月,喬丹本人及團隊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中國喬丹體育侵權,表示該公司在未經他同意的情況下使用他的名字。
訴訟持續了近9年: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應予撤銷,應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就爭議商標重新作出裁定;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民事判決書(2012)滬二中民一(民)初字第1號顯示,上海二中院判定喬丹體育公司侵害了邁克爾喬丹的姓名權,應當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其中,上海二中院一審判決要求,被告喬丹體育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停止使用其企業名稱中的“喬丹”商號。
2021年1月13日,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這或許是個新的開始。
一家企業成功過會了,并不代表就能成功上市。企業會因種種原因未能拿到IPO批文,例如:脫離券商規范輔導要求,我行我素;不重視上市,各方關系不擺平,仇家舉報起訴;拙劣的、技術粗糙的財務造假;內控擺樣子,不能合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虛假陳述、重大遺漏和誤導性陳述等等原因。
那么我們擬上市或者已過會的公司到底該如何規避這些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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