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IPO大漏洞:防范利益輸送成心頭之痛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立科技)創業板首發過會已經一個月的時間。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研究發現,本立科技不僅在發明專利、經營獨立性等方面存在較大漏洞,而且涉嫌利益輸送、信息披露等問題。
子公司受托轉貸疑利益輸送
本立科技的經營者不僅在資金上依賴子公司,存在借款擔保和受托轉貸的情況,而且還過度依賴前五大客戶。
2016年4月,吳政杰、陳建軍、同豐醫藥分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臨海支行簽訂《保證合同》,為本立科技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臨海支行簽訂的編號為 2016016GD5002 的《固定資產暨項目融資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
2018年4月,吳政杰、陳建軍、同豐醫藥分別與寧波銀行臺州分行簽訂編號為 08801KB20188000、08800KB20188080、08800KB20188079的保證合同,有效期自2018年4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最高額度為3000萬元,為寧波銀行臺州分行依所簽訂的一系列授信業務合同與本立科技形成的債權提供保證擔保。
2019年12月,陳建軍、同豐醫藥已終止上述擔保。同豐醫藥在2018年還存在向本立科技受托轉貸的行為。子公司同豐醫藥屢次為本立科技提供借款擔保和受托轉貸, 其中可能存在利益輸送的情況。
此外,2017—2019年,本立科技來自前五大客戶的銷售額占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94.25%、85.97%和80.29%。過度依賴前五大客戶,若以后合作關系發生變動,也許會對本立科技營收造成重大影響。
董事長實控多家公司 子公司注銷前行政處罰未披露
據天眼查數據,本立科技董事長及總經理吳政杰共有4條任職信息,其中擔任法定代表人3家公司,擔任股東2家,擔任高管3家,實際控制權6家。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注意到,吳政杰周邊風險3項,預警提醒更是多達87項。
他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浙江同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杭州本立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浙江同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曾因其他案由而被起訴,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動產處于抵押狀態。
董事長控制多家公司,并且還有公司違規,如此一來,能否保證普通投資者利益?會否有利益輸送行為發生?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還發現,本立科技全資子公司被行政處罰強制執行未披露。
根據(2016)浙1082行審1043號信息,浙江同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被臨海市國土資源局在臨海市人民法院出具臨國土監字[2007]第105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同豐醫藥因未履行相關處罰事項而被強制執行。本立科技在招股書中披露,同豐醫藥注銷前無違法違規行為,相關資產、人員、債務已妥善處理完畢,不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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