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鳴農牧IPO:因質量問題被維權 償債能力低于同行
11月5日,深交所官網發布消息,寧夏曉鳴農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曉鳴農牧)等3家首發企業通過審議。11月15日,曉鳴農牧及其保薦機構回復了創業板上市委審議意見落實函。此后該公司尚無最新消息發布。
招股書披露的信息顯示,曉鳴農牧的主營業務為祖代蛋種雞,父母代蛋種雞養殖;父母代種雛雞,商品代雛雞(蛋)及其副產品銷售;商品代育成雞養殖及銷售。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財經頻道注意到,曉鳴農牧曾因產品質量問題被客戶維權,該公司起訴客戶,最終卻以敗訴告終。另外,該公司的第二大股東既是客戶又是競爭對手,而該公司對此披露不充分。在經營層面,曉鳴農牧的幾項經營指標低于同行,抗風險能力差。
因質量問題被客戶維權 起訴客戶反敗訴
裁判文書網顯示,曉鳴農牧曾因產品質量問題被客戶維權,此后曉鳴農牧起訴客戶侵權,但最終結果卻是曉鳴農牧敗訴。
裁判文書網2017年11月13日發布了原告寧夏曉鳴農牧股份有限公司起訴被告張士義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判決文書。
判決文書顯示,原告訴稱,2016年9月19日原告作為參展商參加河南鄭州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第二十八屆河南家禽交易會,當天上午被告制作多幅詆毀原告字樣的廣告牌,此舉在展會現場引起很大影響,圍觀者議論紛紛,不實信息通過網絡在行業內快速傳播,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導致原告苦心經營的品牌效益被貶損,有的合作商家向原告提出質疑,有的客戶直接要求退貨、取消合同,給原告造成了極壞的負面影響。原告作為合法成立的法人,依法享有名譽權,被告為達到自己的目的,捏造事實,公然雇人在行業集會現場誹謗原告名譽,已給原告造成明顯、直接的損失。被告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1)責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在河南有影響的媒體上賠禮道歉,以恢復名譽、消除影響;(2)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1000000元;(3)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被告張士義辯稱,原告在訴狀中所述稱的被告制作多幅廣告牌并組織多名學生在展覽中心4號門舉牌游行一事并沒有證據,被告沒有進行原告所述的侵權行為,沒有侵害原告的名譽權,并沒有造成原告的財產損失,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9月19日原告作為參展商參加河南鄭州國際會展中心舉辦的河南家禽交易會,當天會場有多人舉著帶有“曉鳴禽業請給個說法”“曉鳴禽業賠我們的損失”等字樣的廣告牌。后2016年9月19日10時38分,鄭州市公安局鄭東第一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治安一中隊的接處警登記表顯示,報警人為王科,報警內容為會展中心4號門口糾紛,處警情況顯示王科為寧夏曉鳴農牧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張士義買了該公司的雞苗出現問題,產生糾紛,已告知雙方去法院起訴解決,處理結果為建議不予受案。
最后法院認為,當事人對于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本案中,原告主張被告張士義在展會現場實施損害原告名譽權的行為,以及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100萬元,但原告提供的證據僅能證明當時會場發生了有人舉牌的事實,并無充分證據證明被告張士義組織實施了上述侵權行為,對于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可待證據充分時另行主張。
最后,法院駁回了曉鳴農牧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13800元由原告曉鳴農牧負擔。
正大系公司既是第二大股東,又是客戶和競爭對手
資料顯示,目前,正大投資是曉鳴農牧第二大股東,持有公司發行前16.07%的股份。與此同時,正大系公司是曉鳴農牧的大客戶也是曉鳴農牧的主要競爭對手。
報告期內,正大系公司均位列公司前五大客戶名單,旗下公司正大蛋業、正大畜牧、正大食品等2019年向公司采購金額達2038.47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3.78%,為當年第二大客戶。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正大禽業(河南)有限公司與曉鳴農牧的業務基本一致,也是從事祖代和父母代蛋種雞養殖一體化業務。
上述提及的正大投資、正大蛋業、正大畜牧、正大食品,正大禽業等公司,均為泰國首富謝國民的正大集團旗下的公司。
由此可見,正大系的公司既有公司的股東,也有公司的客戶,還有公司的競爭對手,如此重要且復雜的關聯關系,曉鳴農牧在招股書中卻并未披露公司與正大系公司的關聯交易價格和第三方的對比。
此外,曉鳴農牧與第四大股東大北農之間同樣也存在每年數百萬元的關聯交易,卻未披露與第三方交易價格的對比。
流動比率與速動比率低于同行 經營抗風險能力差
曉鳴農牧所處行業為畜禽養殖業,禽類疫病是制約畜禽養殖業發展的瓶頸之一,也是家禽養殖業中公認的重大風險。目前禽流感、新城疫、馬立克氏病等仍是國內蛋雞行業重點防控的禽類疫病。一旦出現重大疫病的大面積傳播,蛋雞企業的生產經營將受較大影響。
首先,病死雞出現率增加,給企業直接帶來經濟損失;其次,企業會增加在疫苗接種、緊急免疫隔離帶建設等防疫措施上的投入,導致經營成本的提高;再者,消費者心理恐慌,將降低對相關產品的需求量,進而影響企業的產品銷售。
因此,家禽養殖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尤為重要。流動比率、速動比率兩大指標則是企業償債能力、抗風險能力的重要體現。2017年至2019年,曉鳴農牧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68倍、1.54倍和0.86倍,速動比率分別為0.18倍、0.96倍和0.38倍,均低于同行可比公司均值。
曉鳴農牧給出的解釋是,公司目前正處于發展期,規模快速增長使得公司對營運資金需求增加,但對固定資產的投入增加又導致期末流動資金減少,因此,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不及同行業平均水平。
然而,從償債能力指標變化趨勢看,報告期內,同行可比公司的償債能力逐年增強,而2019年,曉鳴農牧的償債能力卻大幅降低,與同行變化趨勢差異較大。曉鳴農牧對此并未做詳細說明。
總體來看,農牧企業經營抗風險能力較弱,特別是禽類產品容易受到疫病和行業周期的影響,造成業績出現大幅波動。而報告期內,曉鳴農牧的償債能力水平明顯低于同行平均水平,抗風險能力有待提升。
除此之外,報告期內,曉鳴農牧存在部分自然人供應商和自然人客戶(含個體工商戶)。與法人供應商和客戶相比,自然人供應商和客戶經營能力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抗風險能力更差。當市場發生較大波動時,自然人供應商和客戶的經營穩定性可能受到較大影響,可能會減少供應量或采購量,進而對曉鳴農牧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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