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證監會連拋51問 廣州銀行的IPO必答題
繼上海農商行順利過會后,又一家擬A股上市銀行IPO獲得新進展。11月27日,廣州銀行IPO獲證監會反饋意見,證監會要求廣州銀行對規范性、信息披露等四大方面、51項問題進行回復。其中,貸款集中度、不良貸款與處置、股權問題被市場重點關注。
貸款集中度較高
根據11月27日證監會官網發布的《關于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反饋意見》(以下簡稱“反饋意見”),證監會針對該行房地產業貸款占比較高以及最大十家客戶貸款集中度較高的問題進行了詢問。
從貸款結構來看,房地產貸款穩居廣州銀行對公貸款第一大戶。反饋意見指出,廣州銀行公司貸款業務主要分布在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等三個行業,其中房地產占比約25%。證監會要求廣州銀行結合房地產市場調控趨嚴,房地產業貸款的發放條件,需提供相應抵質押物的具體情況,補充說明該行對房地產業的貸款占比較高的原因、房地產業貸款質量是否下降等。
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廣州銀行投向房地產業公司貸款和墊款余額分別為245.03億元、316.99億元和350.5億元,占發放貸款和墊款總額的比例分別為14.46%、13.22%和11.9%,占公司貸款和墊款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2.88%、25.61%和25.61%。
有銀行業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受區域的影響,地方銀行可貸資金領域不多,房地產貸款項目因有優質項目作抵押,屬于信貸優質資產,所以不少銀行在房地產投放量很大,但也承受著相應的風險,一旦房地產企業資金緊張,銀行資產質量也會受到很大影響。
從客戶貸款集中度來看,反饋意見還指出,廣州銀行最大十家客戶貸款集中度較高,2017年還超過監管指標標準,要求其請按業務類別,披露報告期內前十大客戶的主要情況,說明超過相關監管指標標準的原因,說明內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廣州銀行最大十家客戶貸款集中度分別為60.70%、45.80%、47.62%,其中,2017年指標超過監管要求的≤50%標準,近年來該指標雖有下降趨勢,但依然處于高位。
廣州銀行在招股書中談及與貸款客戶集中度相關的風險時坦言,該行存在貸款客戶較為集中的情形,盡管該行最大十家客戶貸款集中度逐年下滑,但是若該行最大十家客戶經營不善,其償債能力隨之下降,可能導致該行向其發放新貸款或續貸產生負面影響,并致使該行貸款質量下滑、不良貸款顯著增長,對該行資產質量、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對于貸款集中度較高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聯系廣州銀行方面采訪,截至發稿尚未獲得回復。
不良處置被重點詢問
面對不良貸款加速暴露的風險,加大對不良貸款的處置力度成為越來越多銀行的當務之急。關于廣州銀行的資產質量以及不良貸款相關處置情況也被證監會重點關注,在反饋意見中多次提及。
證監會要求廣州銀行說明,報告期內不良貸款率變化的原因;2018年不良貸款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報告期內公司轉出和核銷不良貸款的具體情況,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及制度流程。
截至2017-2019年各期末,廣州銀行不良貸款合計分別為24.78億元、20.62億元和35.18億元,該行不良貸款率分別為1.46%、0.86%和1.19%。對此,廣州銀行在招股書中解釋稱,該行2018年末不良貸款總額及不良貸款率較2017年末有所下降,主要因為該行綜合運用核銷、轉讓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截至2019末,雖然該行通過核銷的方式壓降存量的不良貸款,但隨著該行貸款規模增長及經濟下行壓力增加,該行2019年末的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總額均有所上升。
而此次反饋意見中,針對報告期廣州銀行存在不良貸款核銷和不良資產轉讓情形,證監會要求其進一步說明,不良資產處置及核銷的范圍、依據、流程、審議程序及權限;轉讓不良資產的定價依據,不良貸款的出售對象是否與發行人存在關聯關系;相關資產轉讓交易、信托交易是否存在發行人需要承擔回購、保底、承諾收益、承擔服務以外額外義務等責任的條款或變相條款等。
根據招股書,廣州銀行在加強不良貸款清收力度的同時,采用核銷、債權轉讓等方式處置不良資產。2017?2019年末,廣州銀行核銷不良貸款金額分別為2.67億元、0.99億元和17.09億元,報告期內,廣州銀行僅于2018年發生不良貸款轉讓,轉讓的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為38.63億元。
值得一提的是,廣州銀行“卸載”不良“包袱”之路也并非一帆風順,不久之前,該行因處置不良資產包卻引發糾紛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消息顯示,有買家從廣州銀行手中購買拍賣房,在全款交清后不僅房屋面臨產權糾紛,而且到手的房子也存在被原開發商要回、錢打水漂的風險。
“大手筆壓降不良資產更需要專業化的流程和運作管理。銀行對于不良資產處置,首先要厘清法律關系,交給經驗充足的第三方機構處理對于一些中小銀行來說也是一個選擇。”談及銀行不良資產處置,銀行業資深分析人士王劍輝如是說。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陶金進一步表示,中小銀行在出清不良資產包袱的同時,更應該調整業務模式、加強風控管理,長期看,中小銀行要獲得長期中的風控能力,可以通過自主研發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更加深入應用大數據風控等金融科技。
股權問題再惹關注
對于銀行上市而言,股東和股權結構一直是監管部門關注的重點領域之一。
此次反饋意見中,證監會要求說明廣州銀行設立時主要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說明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比例;廣州銀行現有股東是否符合法定資格;尚有股東未確權事實是否構成股權不清晰;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報告期內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等。
招股說明書披露,2017年1月1日-2020年4月30日,共發生2466筆股權轉讓。截至2020年4月30日,由于股東人數眾多,廣州銀行尚有311名非自然人股東和1114名自然人股東未完成確權。
而事實上,股權問題曾是廣州銀行的一塊“心病”。回顧廣州銀行的上市之路,早在2009年9月完成重組后,該行就曾提出三年上市的口號,但始終未有實質性進展,市場觀點多認為,股權過于集中是廣州銀行上市的一大阻礙。
公開資料顯示,廣州市國資企業廣州金控一度實際持有該行超過92%的股權,近年間,廣州銀行通過增資擴股等方式使得股權結構不斷優化。根據招股書,目前廣州金控直接和間接持有廣州銀行42.3%的股份,為該行控股股東,該行實際控制人為廣州市人民政府。
就在廣州銀行IPO顯現新進展之際,控股股東又生風波。今年10月8日,廣州市紀委監委官網消息顯示,廣州金控黨委書記、董事長李舫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根據11月27日證監會披露的最新信息顯示,除了已通過發審會的重慶銀行和上海農商行之外,目前A股排隊銀行包括廣州銀行在內還有16家,競爭對手林立,如何厘清過往遺留問題,成為廣州銀行沖關謀突圍的必答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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